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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厅】解读《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2018-01-19 中国普法创新网


1月18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司法厅厅长薛永辉,山西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君深入解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1号文件《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这是省政府新闻办首次通过官方微博“山西发布”对新闻发布会进行全程视频直播。

马学英: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1月5日,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8〕1号)。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我省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普法工作实效的重要举措。

为做好《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工作,我们特别邀请到省司法厅厅长薛永辉,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君,深入解读《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晋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记者,有省内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记者,还有境外媒体的记者,欢迎大家。

下面,请薛永辉厅长就《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山西省司法厅厅长薛永辉: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上午好! 

首先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这个机会,我代表司法厅党委向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山西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支持理解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1月5日,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以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今天,我们就《实施意见》的基本情况从三个方面进行发布。

《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举措,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2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这是新时代开展普法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让“看得见”的法治形式内化为根植于内心的法治信仰,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信念和自觉实践。

2017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省委书记骆惠宁同志、省长楼阳生同志作出批示:“由省司法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按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省具体落实措施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省委省政府把“谁执法谁普法”这个重任交给了司法厅。作为制定《实施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的牵头部门,司法厅高度重视,组成专项工作小组赴江西、浙江等省市考察学习,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征求了司法部法宣司、全国普法办和我省11个市、70多个省直部门的意见建议,反复多次研究论证与修改完善,形成了我省《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2017年12月1日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2018年1月5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两办文件印发《实施意见》,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明政治态度和决心。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山西省《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五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的部署要求,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指导原则,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第二部分是职责任务。明确了我省的普法责任主体是具有执法、管理、服务职责的各级国家机关,提出了五大职责任务:一是建立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构,制定普法计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二是明确普法内容。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弘扬宪法精神。三是开展系统内普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建立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注重学法与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度融合。四是面向社会公众普法。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普法。五是深化依法治理、开展以案释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引导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建立了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四大保障措施:一是师资保障。我们要与相关教科研单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组建普法讲师团等方式予以保障。二是经费保障。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三是平台建设。搭建纸质媒体平台,网络媒体平台,电视媒体平台等多个平台,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四是阵地建设。依托省内外有资质的、高层次的干部培训院校建立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第四部分是督导考核。充分发挥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的职能作用,通过实地核查、综合考评、审核通报的方式开展考核工作,明确了考核结果的运用,即将督导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并作为评选表彰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提出了具体的奖惩措施,即对普法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典型单位要及时宣传推广,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督促限期整改。

第五部分是组织领导。强调了各级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

下一步举措

围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我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24个成员单位参加,统筹推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二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结合地方和部门特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这个清单我们将适时尽快发布。三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出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办法,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四是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执法司法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案例库”。

(二)加强完善保障措施。一是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普法讲师团,成立法治宣传教育研究中心,发挥智库作用。目前,我们已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提供师资、教材保障。我们组建了由省内外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机关领导干部等26人组成的普法讲师团,为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讲座、举办法治培训提供人才支撑。二是办好《三晋法治》专刊,组建新闻通联队伍,建立纸质媒体宣传阵地,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12348山西法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普法的带动作用。三是依托省内外有资质的、高层次的干部培训院校建立省级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对各地各部门普法骨干进行专题培训。四是组织评选“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大力推广普法短剧、普法微电影等普法模式。临汾市、运城市连续多年拍摄普法微电影、普法短剧,已有上千部普法作品,在这方面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受到了中央政法委和司法部的高度认可肯定。比如,临汾市翼城县十多年拍摄普法短剧542部,运城市组织国家机关拍摄普法微电影861部,宣传法律法规300多部,老百姓自己拍自己演,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事,取得了很好的普法效果。今年我们准备和电视台、电台合作,开办法治栏目,继续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二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法治名人故居、重大法治事件、法治故事发生地等资源,建立普法宣传教育基地。临汾市洪洞县依托古代法治人物皋陶的故居,建立了华夏司法博物馆,常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17年我们将其申报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三是在公共场所,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建立普法长廊或宣传栏,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目前我省已建设法治主题公园80多个,法治主题文化广场近200个,乡村法治宣传栏上万个。

以上就是山西省出台《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基本情况。欢迎媒体朋友们继续关注该项工作进展,推动我们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新华社记者:薛厅长您好,我是新华社记者孙亮权,我想问一下您,山西出台《实施意见》以后,对山西的普法工作带来什么变化。


薛永辉:新华社记者的提问很专业,这个问题问的很好,这个《实施意见》出台以后,我们山西将会有什么样的变化,也就是说的是“七五”普法和之前的普法有什么区别,有什么变化。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是新时代全民普法的重要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是七五普法的鲜明特点。《实施意见》的出台后,我认为我们山西的普法工作将会有三大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变执法、普法“两张皮”为“有机融合”,增强普法实效。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意味着普法的理念、普法的方式将会发生根本转变,就是要把执法的过程变成普法的过程,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执法,就由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普法,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只有把普法融入到执法的 49 38194 49 19014 0 0 5320 0 0:00:07 0:00:03 0:00:04 5320过程、各环节,人民群众才能知道为什么这样执法,才能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样执法的目的达到了,普法的效果也达到了。

第二个变化,变普法部门“独唱”为“合唱”,形成大普法格局。我们都知道,过去的普法工作主要靠普法主管部门来做,是我们一家“独唱”。《实施意见》出台后,把具有执法、管理、服务职责的各级国家机关都作为普法责任主体,这就将普法工作变成了各部门行业的“大合唱”,这个是司法部张军部长的比喻,在我们山西,我们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成部门有24个部门,这也就是说过去的一家“独唱”变成24个部门的“大合唱”。在这种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下,更加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三个变化,是变普法“软任务”为“硬指标”,以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普法各项措施的落实。过去我们普法是“软任务”,今后要变成“硬指标”。《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目前,各地各单位已普遍制定了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我们将在全省 “两会”后公布省级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估计有40多个部门。我们还要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把人民满意度做为评价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的重要指标,刚才也介绍了要把普法工作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同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这就将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中国产经新闻报记者:请问山西省《实施意见》有哪些特点?


李君:感谢记者的提问。咱们山西出台《实施意见》是贯彻中央两办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委省政府把这项任务交给省司法厅,我们高度重视,并作为“一把手”工作来组织推进。刚刚薛厅长也介绍到,我们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到先进省、市学习取经,并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反复多次的研究讨论,形成最终《实施意见》提交,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我们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的《实施意见》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精神。中央的文件对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职责任务、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我省在制定《实施意见》的过程当中,对中央的这些要求都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确保中央的精神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和落实。

二是学以致用,用法是最好的普法。实践证明: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好的普法。如果群众在法律执行的过程当中,感受不到公平正义,那么书面的、条文的普法效果将大打折扣。根据这一理念,我省在出台《实施意见》的过程当中,强调各级国家机关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全过程都要注重普法、开展普法。

三是因地制宜,体现山西特色。在已经完成的六个五年普法工作,以及正在进行的“七五”普法工作当中,我省的许多部门都创造出大量好的普法经验,有的在全国也形成非常大的影响。比如,刚刚薛厅长讲到的临汾市和运城市,就通过地方方言和群众演员来拍摄普法短剧,进行普法,取得了非常好的普法效果。在党的十九大大召开以前,就在《法治中国》中把翼城县拍摄普法短剧的经验称作“中国普法工作的缩影”。在制定《实施意见》的过程当中,我们就把山西省在普法过程当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充分吸收。

《山西法制报》记者:请问为什么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怎么样开展“以案释法”?


薛永辉:山西法制报的记者同样也是问的专业的问题,这里呢,先跟大家说说什么是以案释法,“以案释法”是指根据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件来诠释法律的过程,这就叫“以案释法”。

我们为什么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呢。首先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工作要求,是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最重要的一个举措,对发挥司法、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职能作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以真实的具体的案例,用通俗的简洁的语言(这里要注意,案例都是真实的,都是具体的,给老百姓讲的过程中,要用通俗简洁的语言),释法说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引导教育作用,能够达到“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目的,推动全民法治观念的培育和守法习惯的养成。

那么,怎么开展“以案释法”。目前,我们考虑两个层面,一个是省普法办的层面,要积极搭建平台,发挥指导、协调作用。比如,我们创办了《三晋法治》专刊,设置了“以案释法”专栏;再比如,下一步我们拟与电视台、电台合作开办法治专题节目,同时我们还在司法行政官网、在12348山西法网、在山西司法微信平台上都开辟了专栏,为各地各部门展播普法短剧、普法微电影,开展以案释法提供了平台。

从另一个层面,我们各地各部如何开展,特别是,法院、检察院、包括我们司法行政在内的行政执法单位要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推动律师、公证员等一些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要结合普法责任清单,发挥职业优势,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向执法对象、向服务对象、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解疑释惑、宣讲基本法律知识。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热点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谢谢。

中国青年报记者:普法责任清单是一种什么样的形式?人民的满意度是如何体现在责任清单当中的,能否具体列举其中的一两条?


李君:感谢《中青报》记者的提问。普法责任清单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简单的说,就是山西省普法办定期将普法责任单位的重点普法内容以清单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比如山西省司法厅,施行的法律主要有五部:《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禁毒法》《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比如监狱工作,主要涉及《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监狱法》等等这些我们执行的、主要的、重点的法律,都会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普法责任清单我们有以下五个设想。一是要明确普法的责任单位。二是要明确普法的重点内容,就是普及哪些法律。三是要明确普法的第一责任人,四是要明确承担普法责任的具体承办部门。五是要明确这些部门的具体联系方式。刚刚薛厅长也讲到我们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山西省的普法责任清单,初步考虑第一批要对43个省级重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进行公布,这43个国家机关涉及到500多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党内法规。初步预计将在我省两会召开之后进行公布。

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一是能够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单位的职责,这就进一步压实了他们的普法责任,推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对群众也会带来很大的便利。清单一经公布,群众就会一目了然地了解到哪些法律是由哪个部门来负责普及,他的承办部门是哪一个,具体联系方式是什么。当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就可以直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和责任部门联系对接。同时普法责任单位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得好不好,落实的怎么样,也可以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果群众对他们做的工作不满意,认为他们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不到位,就可以向省普法办进行反馈,我们省普法办会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普法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来加以考量。谢谢。

法制日报记者:您好,法制日报记者王志堂提问,我刚才看到《新闻发布词》里提到司法厅是我省《实施意见》的牵头起草单位,我的问题是,省司法厅下一步将如何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薛永辉:谢谢《法制日报》记者的提问,刚才提到,山西省委省政府把“谁执法谁普法”贯彻落实的重任交给了省司法厅,要制定《实施意见》同时要抓好贯彻落实。第一个,我们司法厅是执法机关,刚才李君主任讲到了,我们执行法律包括监狱局在内,一共是9部法律(监狱法、禁毒法、警察法、刑法、刑诉法、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地方性法规1部(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部门规章1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解释1部(办理减刑假释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这说明我们是执法机关。同时我们又是普法主管机关,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我们不仅要把《实施意见》制定好,同时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方面要带好头。具体地说,我们开展了四项工作,或者说需要长期开展的工作:

一是厅党委坚持把普法纳入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了系统内的普法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单位(处室)的普法责任。如监狱局负责《监狱法》执法和普法,在监狱会见场所,这个地方本身就是一个普法场所,戒毒局对《禁毒法》要做好学习宣传。

二是带头开展系统内普法,厅党委要带头,党委中心组坚持每季度专题学法,2017年专题研究部署中心组学法用法1次,专题学法4次。要求国家机关干部要进行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那么我们先带头,司法行政系统率先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全系统41个单位9949人参加了考试,参考率是99.72%、通过率是99.93%全省考试,我们用7天时间,全省有33万干部参加了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也就是说明司法厅带了好头。坚持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2017年分两次组织了81名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分三批组织了75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宪法宣誓。

三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所、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刚才提到了监狱,像我们的太原一监就是把监管改造和法治教育有机融合,他们的法治文化教育在全国都叫的响,2017年被中国监狱协会监狱文化专委会评为全国“监狱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并在太原一监召开了全国现场工作会。同时,我们还利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开展专题普法。比如,“12·4”我们组织了40家省直单位在太原市南宫广场进行普法,这是对宪法的学习宣传。“6·26”是国际禁毒日,戒毒系统组织开展了专题宣传活动,

四是我们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已经建立了司法行政案例库,也叫法律服务案例库。经过几个月工作,目前针对我们司法行政11类业务,收集整理了233个案例,将来要发布在我们的“12348”山西法网上,像网络上的淘宝一样,老百姓可以通过类似的案例判定自身的案例适用什么样的法律。

我们这些工作都是刚刚起步,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省委省政府的高标准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美好生活的需求相比,我们的差距还很大,所以,我们要加倍努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谢谢。

马学英:记者提问到此为止。

非常感谢山西省司法厅的两位负责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山西省新闻发布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编辑:任晓文、贺兰

审核:徐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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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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