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最美乡村”评选投票开始了!快来参与~
为了全面体现农村环境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快推进宜居乡村建设,锦州市举办全市“最美乡村”评选活动,此次活动以展示“2015年农村环境建设年、2016年农村环境巩固提高年、2017年城乡小街小巷建设工程年”连续三年的建设成果为切入点和聚焦点,全面宣传推广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变化。
为了保证公众投票的相对集中,我们首先由各县(市)区推出9个乡(镇、街道)、50个村,通过锦州电视台、锦州日报(晚报)专栏刊登、“锦州发布”微信平台等方式对参评单位进行展播宣传,公众投票评选,此次投票将采取微信平台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票可以选投1个乡(镇、街道)和1个村,希望广大群众及社会其他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为我们心中“最美乡村”投上宝贵的一票。
投票方法:点击文章左下角“阅读原文”参与投票。
同时,在这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最美乡村”标识设计图案。此最优设计将作为我市“最美乡村”统一标识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向下滑动查看内容)
一、征集要求1.锦州市“美丽乡村”标识设计要体现锦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目标,以及人居环境干净、整洁、便捷,建设宜居村庄的导向,结合锦州自然、生态、人文等资源元素,突出锦州乡村建设特色,能受到全社会广泛认同的锦州市“最美乡村”标识。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所有应征中选作品知识产权归征集方独家所有,征集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
3.标识设计应包含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等,体现锦州“最美乡村”名称。
1.投稿者须以电子形式投稿。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到jzzmxc2017@163.com,注明设计者姓名、职业、详细联系方式。如系法人作品,则应注明法人名称、设计者姓名及设计者同意作品作为法人作品的声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锦州市宜居乡村建设领导工作小组将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逐一评审,产生三件入围作品,经审定后,设一等奖1名,资金3000元;二等奖2名,资金各1000元。
锦州市宜居乡村建设领导工作小组
2017年8月3日
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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