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汇总
辽宁师范大学
鞍山市招聘特岗教师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凌海市公安局
朝阳县委办公室
朝阳市双塔区招编外人员
中国电信辽宁公司
马上就要到“金九银十”的求职黄金季了,这里提前给小伙伴们送上一波招聘信息。
这里,有高校,有政府部门,还有国企央企。小伙伴们赶紧转起来吧!
招聘信息汇总
辽宁师范大学
鞍山市招聘特岗教师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凌海市公安局
朝阳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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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50人
凌海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50名辅警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招聘人员为男性,年龄在18至 40周岁(出生日期为1977年8月至1999年8月)。
2、具有凌海市非农业户口的如下人员:
①截至报名时,办理就业失业证并连续失业登记一年以上。
②零就业家庭(父母或妻子都是失业状态且都有就业失业证)。
③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需提供已年检低保证)。
④烈属:相关部门出具的烈属证明。
⑤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户口本、就业失业证并处于失业状态、离婚证书、配偶死亡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子女抚养证明(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等证明材料)。未抚养未成年子女者不属于此范畴。
⑥自谋职业的军人退役人员:退役证明、民政部门发放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自愿选择自主就业报告表》。符合以上其中一项条件,在工商部门未领取营业执照者,均可报名。
3、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A1驾照者可适当放宽)。
4、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外官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5、有较高政治觉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本人无违法犯罪前科,无不良行为记录,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及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记录。本人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拟定:2017年8月25日—9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3、报名地点:凌海市公安局政治处901室(地址:凌海市国庆路8号)。
4、报名时,本人持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3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各3份;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证原件及第2、3、4、5、6、7页复印件各3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蓝底),携带填写好的《凌海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到凌海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linghai.lnjzga.gov.cn自行下载)。
三、招聘程序及录用方式
凌海市公安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及录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工作岗位
招聘人员为凌海市公安局辅警,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不具有执法资格,其职责主要是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开展社会面巡逻防控、维护社会稳定、辅助开展治安管理等工作;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着公安机关辅警服装、佩戴辅警标识。
招聘人员岗位为基层派出所,由市公安局统一分配各基层派出所,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缴纳四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实发工资为1300元/月。
电话:8191027
辽宁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招聘岗位(点击查看大图)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均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gov.cn/)和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lnn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8月31日至9月6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填写《辽宁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到岗位序号对应的邮箱地址(详见报名表备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当考试考核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结束后我单位会在辽宁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lnnu.edu.cn)发布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我单位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专任教师、会计、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等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笔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笔试科目为一科。管理岗位和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行政能力、分析能力、综合素质等,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岗位知识能力测试两科。测试两科的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我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主管部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学校进行应聘资格复查。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完全相同者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名次,如果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者则增加一轮面试加试环节,总成绩在我单位网站公布。
专任教师、会计、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由基层单位面试和学校面试两部分组成。专任教师岗位基层单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学术答辩和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授课能力、专业知识和科研潜力等;会计、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等岗位基层单位面试形式为学术答辩和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管理岗位和辅导员岗位由学校组织面试。学校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职业素质与综合能力等。
面试时间以学校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我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聘人员须知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在报名到拟聘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并报请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仅递补一次。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11-82158439 0411-82159599
纪律监督电话:0411-82158313
辽宁师范大学
2017年8月28日
鞍山市招聘特岗教师360人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报名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3日-7日。考生可按报考岗位分别在海城市、岫岩县进行现场报名,请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准备考试报名材料。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2.报名地点:海城市在海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四楼会议室(原海城高中院内),岫岩县在岫岩县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50元,现场报名。
4.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由县(市)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5.相关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中的相关规定,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点分别设在海城市、岫岩县。
(一)笔试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其应用。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综合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依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数量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时,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全部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线,低于及格线者不予聘用。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应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二)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后详见面试公告。
五、公示与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录取人员。体检、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将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
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服务期内,可在本县(市)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流动;服务期满后,方可交流到市级及以上事业单位。
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监督电话:024-86913099
省人社厅监督电话:024-22955741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412-2698108
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412-5544230
海城市教育局电话:0412-3283578,0412-3283768
岫岩县教育局电话:0412-7823351
岫岩县人社局电话:0412-7823242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庭审速录员:2人,男,专科以上学历,法学或计算机专业,要求具有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二、要求
1、营口市内户籍。
2、年龄30周岁以下。
三、待遇
1、签订六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可续签。
2、月工资:1400元。
3、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三险。
4、节假日正常休息,享受休假待遇。
四、报名方式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1张,填写《西市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8月30日
3、报名地点:营口市人才中心三楼办公大厅
五、咨询电话
0417-2857018
朝阳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8日-9月10日。
2.选调名额
计划选调5名。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均可报名,性别不限。
3.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需服务期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出勤身份人员)、在编在岗教师。
4.报名地点
县委办公室926室(朝阳县行政中心九楼)。
5.咨询电话
0421-8991177
0421-2815260
朝阳市双塔区招聘70名编外人员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招聘岗位及人数
3.报名地点
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6室(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33-B)。
报名者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生档案(如未能提交本人档案请说明本人档案托管部门)和3张近期同版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
4.咨询电话
0421-3990563
中国电信辽宁公司招聘工作人员
1.招聘岗位
沈阳分公司招聘职位
预算管理
内控管理
大数据分析
会计审核
工程管理
核心网络技术支撑
互联网安全技术支撑
账务结算
IT基础设施运维工程师
大连分公司招聘职位
会计核算
产品推广经理(互联网金融)
客户工程师
动力环境管理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应聘者可以登录中国电信官方网站 (http://special.zhaopin.com/2017/sh/zgdx081699w/career_result_xqzw.html?comid=1102666)进行报名。
3.信息来源
中国电信官方网站
来源:应届生求职网、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