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婺城人,开始整治!发现请举报

婺城区市场监管局 婺城发布 2024-01-19




近日,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净重”专项整治行动,旨在有效遏制婺城区商品称重、标重不规范现象,营造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

本次行动时间至9月中旬,重点聚焦海(水)产品、卤味制品、水果等单价较高的商品,重点整治包装物占重、蟹类过度捆绑、餐饮单位标重不规范等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对象为全区内农贸市场、超市、生鲜店、餐饮单位等经营海(水)产品、卤味制品、水果的经营主体。





整治范围01

海(水)产品塑料包装袋占重方面,重点整治市场经营主体在销售海(水)产品时将塑料包装袋重量计入商品重量进行称重、称重时夹带除水产品本身以外的其他杂物增重等涉嫌欺诈、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02

蟹类过度捆绑方面,重点整治市场经营主体在销售螃蟹时,使用吸水橡胶或掺泥、砂、金属粉的绳子等自重较重的物品进行捆绑,捆绑物重量超过合理范围(参考《菜市场经营管理规范》,水产包装的重量应不超过商品总重量(包括包装)的5%),销售螃蟹整体称量明显增重的行为。

03

餐饮环节标重不规范方面,重点整治餐饮单位在销售以重量结算的餐饮食品时,没有明码公示主要原料制作前的重量和价格信息,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或者国家其它有关规定的行为。

04卤味制品、水果果切包装盒占重方面,重点整治市场经营主体销售的定量包装的卤味制品、水果果切等商品未在其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大于规定的允许短缺量等情况。

专项行动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称重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通过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

小贴士

如有发现经营主体存在以下问题可拨打12345举报:

1.经营主体是否实行“去皮称重”“裸称”,是否存在包装物占重现象,是否存在留水过多现象;

2.经营主体是否存在捆扎绳中夹带泥、砂、金属粉或其他杂物来增重,捆扎绳重量是否超过合理范围;

3.以重量结算的食品,重量标注是否规范;

4.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是否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或者标注总净含量;

5.经营主体使用的秤具是否经过强制检定,强制检定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拆除封签、改装、破坏电子秤准确度的现象;

6.农贸、农批市场、超市等是否配置了检定合格的公平秤,放置在醒目位置,并有专兼职人员保管、维护。



来源丨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丨张晓君

审核丨陈   婷

监制丨戴建东

近期热点(点击标题查看)>>>>婺城官宣!这13个检查项目免费!>>>>世卫正式宣布:可能致癌!这些东西不能吃了?>>>>免费开放!新增11个纳凉点→>>>>新增确诊106例,浙江1例!这个病有多严重?传染吗→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婺城人,开始整治!发现请举报

婺城区市场监管局 婺城发布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