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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 选 开 始 !

婺城发布 2024-01-19

“浙江工匠”遴选

婺城区2023年

按照国家和省人才工作部署,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15号)等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浙江工匠”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遴选数量

将“浙江青年工匠”项目整合纳入“浙江工匠”项目。2023年计划遴选“浙江工匠”600名左右,其中40周岁及以下入选者不少于50%。

02

遴选要求

遴选工作按照《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人选应当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浙全职工作1年以上。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人选可放宽到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过硬技能,在行业企业中发挥骨干作用,或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培养选手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

人员年龄和在职工作等计算时间点为2023年12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内的人员,需出具书面承诺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国有单位需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民营单位需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对入选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返聘2年以上。

03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3年11月10日前向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浙江工匠”培养项目申报表(附件2)、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附件3),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人员所在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联系人:郑子圭

联系方式:82225133

04

有关待遇

“浙江工匠”由省政府批准授予并颁发相应证书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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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婺城就业 青春婺城
编辑丨张妙娟审核丨陈   婷监制丨鲁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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