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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一火锅店突然终止团购,引来“恶评”,背后的原因……

鹤壁日报报业集团 鹤壁新闻网 2021-11-18

我市一家自媒体平台找商家合作,召集粉丝团购商品,最终与商家在定价问题上产生分歧,导致已经开始的团购终止。随后,该自媒体发文称,团购活动终止是因为商家拒绝接待粉丝,粉丝的留言中也出现多条“恶评”。而商家说,自媒体未经其同意,就定下了远低于成本的团购价,才是导致这次团购终止的原因。


目前,该自媒体平台为参加团购的粉丝办理了退款,还送出了某游乐场的票作为补偿。同时,商家原本红火的生意变得惨淡。面对这个双输的结果,双方都觉得对方有问题。


火锅店反映:和自媒体平台合作后生意受损


“我们还在试营业阶段,本来想通过自媒体平台增加点儿人气,现在倒好,生意冷清得不得了。”7月13日,在淇滨区嵩山路北段的渝厂火锅店里,店主呼先生十分郁闷,他称自己被这家自媒体平台忽悠了。


呼先生的火锅店5月底开始试营业,为了自己的第一次创业,他投入很大。“开业以后生意很好,现在虽然是火锅店生意的淡季,但不少顾客慕名而来。”呼先生说,“他们(自媒体平台)之前来找我谈合作,我没同意。”


呼先生负责火锅店的后厨,他的爱人张女士负责前台。“当时自媒体平台的业务员一给我介绍,我就很心动。”张女士回忆,7月5日的时候,鹤壁新媒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姚先生找到她谈合作,给她看了一份合同。


合同显示,该自媒体平台旗下微信公众号“鹤壁吃货”推广的具体费用为8600元,如今免费推送。团购收入双方按比例分成。


虽然呼先生比较排斥,但张女士还是欣然接受了与自媒体平台合作,随后她代呼先生在合作协议上签了字。


正常消费需百元的火锅套餐团购价仅29.8元


张女士签字后,呼先生也没有再反对,随后他们请自媒体平台的团队在店里体验了一番,采集了相关素材。

记者看到,张女士签订的合同显示,甲方为鹤壁新媒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业务代表为姚先生,活动内容发布的平台为“鹤壁信息港网”“鹤壁吃货”“鹤壁惠生活”3个微信公众号。

协议里,团购商品一栏中有改动的痕迹。本来定下的三色锅底被划掉,换成了鸳鸯锅底;牛心、鸭肠、魔芋换成了嫩牛肉、乌鸡卷、蛋饺;白菜换成了生菜。张女士告诉记者,这是甲方负责人石先生改的。


张女士称,团购价格并没有写在协议里,自始至终对方都承诺,在最终发布之前,会再和她沟通确认团购价格,她也一直认为还有商量的余地,也就没有坚持。


菜单改动的直接结果是每份团购套餐的成本增加了12元。呼先生告诉记者,最终甲方发布了团购信息,团购价29.8元/份,被抢购了近300份。在团购套餐的最终定价问题上,商家称没有被告知,甲方却称商家知情。


“按照协议,团购款的70%归他们。在我们店里正常消费需要100元左右的火锅套餐,他们发布的团购价仅29.8元。我们又不偷工减料,这个合作我们肯定是吃亏的。”呼先生说。


团购价是否经火锅店同意 双方说法不一


聊天记录


面对争议,双方都拿出了姚先生和张女士的聊天儿记录作为证据。聊天儿记录显示,7月5日下午4点25分,姚先生发给张女士一个团购的小程序链接。5点9分,张女士回复“价格怎么不对”“这个价格菜有点儿多吧”“这得赔啊”。这时,姚先生回复“发的链接是临时的,可能到时候就失效了”。张女士则表示“好的,弄好了我再宣传”。


张女士以此证明,在团购前,自己已经对价格提出了疑问,但是对方并没有和她再沟通,就发布了最终版本的团购链接。


对这个问题,记者联系了石先生。石先生通过微信发给记者两张姚先生和张女士的聊天儿记录截图。通过比对,记者发现这两张截图中的聊天儿记录发生在张女士提供的聊天儿记录之前。


7月5日上午11点44分,张女士将一张团购页面的截图发给姚先生问“开始卖了?”姚先生回复“对的”,接下来,张女士的回复是“好的,我发朋友圈”。姚先生又回复“文案推广应该下午会出来,会发布在鹤壁信息港”。


根据这两张聊天儿记录截图,石先生认为,张女士自始至终是知情并同意的。“小程序链接是永久的,文章链接是发布前的预览,这是商家在当天上午确认过的。”石先生说,这两个链接当时都不能再改了。


石先生同时表示,商家提出的一些问题在协议中都有体现,根据协议,需要商家对他们进行赔付。

价格有争议,团购活动被终止


实际情况是,甲方通过微信发布链接,让粉丝以29.8元/份的价格进行了团购。


7月5日下午五六点钟的时候,参加团购的网友开始到火锅店用餐。“人特别多,正常来消费的顾客都在外面等,没有位置。”张女士回忆,当天只要过来的网友,他们都接待了。“往往是二三个人只团购一份。因为酱料每份5元,面片每片2元,有的一桌客人只在这方面消费十几元,你说我们赔不赔?”张女士说。

张女士虽然对价格很恼火,但7月5日这天还是接待了团购的网友,大约16桌。与此同时,他们也在和甲方紧急沟通,如果真的要这样卖出300份团购套餐,火锅店只能关门。随后,经过不太愉快的沟通,活动被终止了。

自媒体发文称责任全在火锅店 火锅店被“恶评”

让呼先生郁闷的是,在活动终止后,甲方告诉他要发一封道歉信。“我当时没有同意,但他们还是发了。”呼先生说,他之前没有仔细看过合作协议,出现问题以后他发现,协议上规定,价格甲方说了算,出了问题向乙方追责,“这明显就是欺负人”。


自媒体所谓的道歉信


微信公众号“鹤壁信息港V”7月6日晚上发布了一篇所谓的道歉信,文中称,“渝厂火锅店单方面违约不履行商业合同,不接待粉丝,所以我们将对所有已购商品粉丝进行退款”,并公布了赠送水上乐园门票的补救措施。


“做生意不诚信,等着倒闭吧”“垃圾店,不会光顾了”“垃圾,难吃不划算”……道歉信留言区经过筛选显示的“恶评”让张女士难以接受,因为前期姚先生发给她的一份回访表中显示,已经用过餐的网友评价多是反映服务员不够或食材准备不充足等方面,如今突然出现“垃圾”“难吃”这样的评价,张女士认为,留言者究竟有没有在店里用过餐都很难说。


“我觉得他们在操纵舆论。”张女士说,“他们一句话就给我们扣上了‘不接待粉丝’的帽子,也不说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一切都成了我们的错,这个我们不能接受。”


业内人士:自媒体团购行为缺乏监管


对于渝厂火锅店和鹤壁新媒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有业内人士认为,问题不能都推给商家,自媒体平台运作也不够专业。


“价格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前期商议的核心内容,总体上来看,我觉得甲方运作不够专业。”某大型团购外卖平台鹤壁地区的工作人员陈先生认为,价格应该和商家当面交谈确认,不能把价格隐藏在一个文章链接里,“双方提供的聊天儿记录显示,业务员并没有把明确的价格告诉商家,只把链接发给商家,就视同商家已经看过并同意,这对商家来说显然不公平”。


陈先生也不认可出现问题后自媒体平台发布致歉信把责任推给商家的行为。“我也注意到文章下面有很多不好的评论,平台是他们在管理,为什么让那些评论显示出来?我觉得大家都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很难说平台没有急于‘甩锅’的心理,他们就没有和商家共渡难关的打算。”陈先生说。


陈先生也告诉记者,目前此类自媒体平台的团购行为在监管方面还是空白,自媒体平台掌握定价权的条款过于霸道,出现问题后相关自媒体文章显示众多不好的评价有些刻意。除了行业自律,也需要更多行政力量介入,才能维护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自媒体平台的所谓曝光要在合法范围内


不论如何,甲方似乎已顺利渡过了危机,渝厂火锅店却被扣上了“失信”的帽子。


对此,河南鹤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直艳军表示,既然签订了协议,就应该按照协议规范双方的行为,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义务,造成了自己的损失,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自媒体平台发布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商家可以以商业信誉受损为由,要求对方赔偿。”


记者也注意到,甲方将“假如乙方不诚信,甲方可以通过公众平台进行曝光,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粉丝金额”的条款写在了协议里。

“所谓曝光也要在合法的范围内,首先需要对事实进行客观的描述,如果带有主观性地对乙方进行诋毁,就不合适了。”直艳军说,总体来看,双发存在合同纠纷,如果双方都觉得吃亏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来源:淇河晨报

编辑:朱迪

总值班:陈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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