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一小区:业委会主任“不谋其政”,其父“越俎代庖”?
作为一个业主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有助于更好地管理小区,
但淇滨区橡树湾小区不少业主
却对他们的业委会主任提出了质疑!
“我问了数十名业主,他们都表示没有参与小区业委会选举。”橡树湾小区业主刘先生说,该小区于今年1月贴出了首届业委会和首届业主监事会选举结果。
“我们要的是公开、透明地选举业委会。我们后来去街道办查看了当时的选举记录,有些业主当场指出选举结果上的名字不是自己签的。”该小区业主王女士说。
令大家不满的是,之前一直是自称业委会主任的孙先生和业主们进行沟通,但是直到今年5月大家第一次参加业主大会时才知道业委会主任另有其人。
记者试图联系该小区业委会主任了解情况,但对方手机提示“已停机”。随后,记者与该小区业委会委员武女士取得了联系。对于有些业主不了解业委会选举一事,武女士表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选举业委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选举业委会只需要50%的业主同意,并不需要所有业主同意。有些业主是在业委会成立后才入住的,这就造成了部分业主不了解业委会的选举过程。”武女士说。
“业委会是在社区的监督、指导下选举的,当时社区还成立了筹备组找业主签字。遇到有业主不在家时,筹备组的工作人员就会通过电话与业主取得联系,并由其家人代为签字。孙先生虽然不是我们小区的业主,却一直在帮助大家办事。”武女士说。
王女士说,《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须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我们小区的业委会主任是95后,平时忙于工作,我们几乎没有见过她。”王女士说。
“我没有参与橡树湾小区业委会的选举工作,但我们掌握的资料显示,橡树湾小区业委会选举符合相关规定。若业主质疑选举过程,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如果业主想重新选举业委会委员,在小区20%的业主同意之后,我们会逐一核实,并按照流程协助业主开展选举工作。”天山路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郭女士表示。
王女士表示,他们目前已经征得小区20%的业主同意,并形成了书面材料,之后会根据规定组织大家重新选举业委会委员。“我希望街道办尽快安排人员协助我们选举业委会委员。”王女士说。
来源:淇河晨报
首席编辑:张露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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