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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人快看看,你家小区有这些安全隐患吗?

鹤壁日报报业集团 鹤壁新闻网 2021-11-18

近日,

鹤报融媒体记者走访我市部分小区发现,

多个小区存在“飞线”充电,

在楼道里乱堆乱放、

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

你家小区有这些安全隐患吗?

“飞线”充电埋隐患  如何剪断“导火索”

 “赶紧把电动车推到楼道口充电,去晚了就没近的地方了,还得往外多扯电线。”11月9日下午5时许,淇滨区佳和豪苑小区一居民下班后,其家人这样催促她。


记者在该小区采访了解到,小区内虽然建有车棚和充电设施,但几乎没有居民使用。连日来记者在淇滨区多个小区采访发现,“飞线”充电现象普遍存在。

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插线板随意放置。

插线头挂在楼道口。

飞线”充电普遍存在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小辛庄社区多个单元楼前密密麻麻扯着各种电线,这些电线有的从高层垂下来,有的从地下室接出,几乎每栋单元楼前都有垂下来的插线板或插线头。令人担心的是,单元楼门口的天然气管道也被电线缠绕着。


记者在新城花园、佳和花园、黎阳明珠、福田五区、福田二区、福田三区、天馨·中央公园等10多个小区发现,业主“飞线”充电的现象比较普遍,多数正在“飞线”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无人看管。有些居民为了充电方便,在墙上、树上钉钉子固定从自家“飞”出来的电线;有的居民为了防止插线板或插线头被雨淋,为它们套上了塑料袋或塑料瓶。一些插线板或插线头不充电时就随意放置在单元楼门口,有些调皮的孩子会时不时上前摆弄几下。


费用高、停车位不足等问题导致智能充电设施被冷落

为了治理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充电乱象,我市曾召开全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动员会,就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已建成的居民小区,由物业公司或主管单位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设施。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不少小区的智能充电设施使用者很少,投入商家无奈选择撤走。


佳和豪苑小区的非机动车停车棚里停放着很多电动自行车,车棚里的智能充电设备却无车辆使用。有居民说,和在自家充电相比,智能充电设施价格有些贵,他们还是选择“飞线”充电。


记者了解到,不少小区原本建有智能充电设施,但居民因为充电贵、充电麻烦等原因不愿使用,投入的商家就将充电设施撤走了。“小区里没有集中充电的地方,只能‘飞线’充电。大家其实都知道这样充电有隐患,希望小区管理方能尽快建设停车棚,让电动自行车到集中充电桩充电。”新城花园居民李女士说,以前他们小区里建了几个集中充电桩,充一次电2元钱,没过多久就被撤走了,“物业公司的人说,因为投入商家嫌办充电卡的居民少,就把充电桩撤走了”。


探寻原因 部分居民抱侥幸心理 管理机制缺失、管理手段不到位


用智能充电设施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为1元充电3至5小时,比用自家的电充电确实贵一些。还有居民反映,曾遭遇电动自行车没充满电就被别人拔掉插头、车摔倒插头脱落等问题导致花了钱却没充上电,所以不愿使用智能充电设施。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飞线”充电的居民普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时起火等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另外,管理机制缺失、管理手段不到位等因素,也导致了没能从根本上遏制风险。比如,记者采访的多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在相关方面的管理上有些松懈,只是张贴宣传告知书传达有关单位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要求,后续却没有安排人进行管理。


消防提醒

电动自行车充电应规范 别轻视“飞线”充电危险性


2016年8月29日2时21分,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马鞍山居民小区2期15号楼1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60平方米,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燃烧物为1层停放的20多辆电动自行车,火灾系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自燃引起。


我市消防救援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起火致人伤亡的案例时有发生,预防电动自行车起火首先就要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应当集中存放,并和自行车分开存放。此外,不在建筑首层门厅、走道及楼梯间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尽量在户外进行,充电线路应当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此外,市民应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避免充电时间过长。


好的做法

淇滨区湘江社区 为每家每户安装充电箱 小小充电箱解决大难题


淇滨区九州路街道湘江社区想到了好办法,在居民楼下为每家每户装一个充电箱,让居民安全地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湘江社区工作人员查看充电箱的使用情况。


11月8日下午,记者在湘江社区看到,6号楼已经安装了一排充电箱,充电箱固定在居民楼外墙上,大部分居民已经给充电箱上了锁,开始使用充电箱。工作人员介绍,充电箱与每家的电表相连,充电箱内不仅有插座,还可以存放充电器。“我们一共投资30多万元,现在一部分充电箱已经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到这个月月底,所有居民都能用上充电箱,彻底解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难的问题。”湘江社区党支部书记梁喜朝说。


楼道成“杂物间”,易“惹火”难逃生


楼道内堆放杂物现象普遍 其中不乏易燃物

11月10日,记者在淇滨区多个小区采访发现,居民在楼道里堆放杂物、乱停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现象依旧普遍。


在辉龙小区,记者随意走进一栋居民楼,看到一楼与二楼之间的楼梯间堆放着木料、旧家具等杂物,显得特别拥挤。记者继续往上走,看到每一层的楼梯间多多少少都堆放着杂物,杂物上面布满了灰尘。

地下室楼道堆放的纸箱、塑料泡沫箱等易燃物。

楼道里堆放的杂物。


在新城花园小区,不仅楼道内堆放着废纸箱等杂物,地下室的楼道内还停放了数辆自行车。

…… ……


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福汇佳苑、湘江四季苑、天润嘉城、湘江社区、华府天下等多个小区。

邻居碍于情面不愿劝阻


其实,多数居民对楼道内堆放杂物的现象表示不满。“楼道本就不宽敞,堆放那么多杂物不仅拥挤,还不安全!”橡树玫瑰城小区居民常女士说,楼道里堆放杂物,夏天容易招蚊虫,而且多数杂物是易燃物,存在消防隐患。不过,多数居民表示,虽然讨厌,但碍于情面也不好劝阻在楼道内堆放杂物的邻居。

物业公司:业主和管理人员“打游击”

记者采访得知,针对楼道内堆放杂物这一问题,多数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了治理。“我们建有业主群,会把拍到的楼道堆放杂物的照片发到群里,并要求堆放杂物的居民自行清理,但收效甚微。”一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


还有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在每栋楼都张贴了通知,要求业主先自行清理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而后由物业公司保洁人员进行二次清理。但是此举效果也不明显,往往是保洁人员刚清理没多久,居民又会堆放杂物。另外,还有部分老旧小区没有物业公司,在楼道内堆放杂物行为无人管。


消防提醒

楼道堆放杂物害人害己 很多悲剧本来可以避免


2015年6月25日2时45分许,郑州市金水区西关虎屯新区4号楼2单元1层楼梯间用户接线箱内起火冒烟,随后接线箱内出现火苗,火苗引燃箱内存放的纸张等可燃物,电表箱的熔融物又引燃了楼梯间内放置的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这些物品被引燃后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烟气沿楼道向上蔓延。该事故造成15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96.8万元。


11月11日,市消防救援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中,消防员会及时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楼道堆放杂物的问题。“很多居民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多为木、棉、纸等易燃物,稍遇明火就会引起火灾。”工作人员说,“楼道是居民行走的通道,路过的居民乱扔烟头,还有儿童喜欢在楼道内玩火,这些都易引发火灾。”


消防部门提醒市民,在楼道内堆放杂物不只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我国多部法律对楼道内堆放杂物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空间,作为业主,为了自身及邻里的安全,要加强自我管理,养成定期清理自家闲置用品的习惯。不用的物品可卖掉或扔掉,千万不要堆放在楼道里。”市消防救援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

共建文明楼道 居民不妨多管点儿“闲事”

楼道是业主的公用空间和出入的必经之地。恶劣的楼道环境,不仅影响业主的生活质量和居住安全,而且有损小区形象,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


小区是大家的,每位居民都有义务维护好公共空间的环境卫生与安全。除了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我管理之外,居民们也应当拿出主人翁的态度,勇于对不文明行为说“不”。

消防通道频频被占用 “生命通道”谁来守护

消防通道是小区住户的“生命通道”,一旦消防通道被堵,发生火灾时就无法得到及时救援。近日,有市民反映淇滨区新城花园小区大量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停放,存在消防隐患。11月8日至9日,记者在淇滨区多个小区采访发现,部分小区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物业公司违规设置停车位等问题。


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占用。

消防通道频频被私家车占用


11月8日,记者看到,新城花园小区主路的地面上喷有“消防通道禁止占用”字样,然而仍有不少私家车停在路边,使道路变得十分狭窄。

消防通道门被堵。


该小区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特意在消防通道上放置了交通反光锥阻止车辆停放,可部分交通反光锥被业主扔到了道路旁的绿化带里,导致消防通道个别路段两边停满了私家车。


绿城花园小区南门、农垦花园C区东门是消防通道门,平时关闭,门上都贴着“消防通道禁止占用”字样。然而,这两个门的门前长期有私家车停放。“每天这个门口都停着车,也不见有人管管。”市民张先生说。


11月9日,记者到淇滨区佳和豪苑、佳和花园、黎阳明珠、天馨·中央公园、漓江花园、幸福里等小区采访,发现不少小区存在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

物业公司“无能为力” 生命通道”谁来守护

9日19时,秦先生开车回到自己居住的幸福里小区,在小区里兜了两圈儿,在消防通道边找到一个空隙将车停了进去。等他停完车,剩下的道路仅够一辆小轿车勉强通过。“物业公司也没说这里不让停车啊。”秦先生表示,大家都这么停车。


据了解,一般消防车宽约2.5米,消防通道宽度应不少于4米。我市许多小区的消防通道仅4米宽,如果一侧停放了车辆,那么消防车就很难通过。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和秦先生一样,并不在意自己停车的道路是消防通道。


“停在小区外面容易被贴罚单,小区里车位又不够用,占用消防通道也是没办法,发生火灾的概率很小。”一些市民接受采访时这样说。


记者采访了多名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他们坦言,小区里车多、路窄、车位少,他们对占道停车现象也无能为力,发现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车主只能劝阻。

      我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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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撞开占道私家车,“撞了白撞”还可索赔


私家车堵塞消防通道,既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又违反《消防法》,而违反《消防法》的责任要重得多。


2018年7月9日上午,四川南充一高层住宅25层厨房起火,消防部门紧急出动4台消防车前往灭火,但在消防通道上遇到乱停放的私家车,交警通过多种途径联系,仍有车主未来挪车。于是,一辆消防车撞开挡住去路的私家车,保证了后方救援车辆能够通过。


那么,消防人员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权撞开私家车?“撞了白撞”的民意和国家法律是否一致?答案是肯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该法又规定,单位违反该规范的,除责令改正外,消防主管部门还应对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该规范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即拖车费及拖后的停车费,都由行为人承担。


私家车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车撞开时导致自身车辆损害,也是私家车主的违法行为所致,两者有因果关系,私家车主理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消防部门理应追究私家车主的民事赔偿责任,提高违法成本,从而杜绝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的乱象。(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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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淇河晨报

编辑:朱迪

总值班:陈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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