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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鹤壁已有人因传播这样的信息被行政拘留

鹤壁日报报业集团 鹤壁新闻网 2021-11-18

网络空间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网友唯有严守网络秩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利用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低俗、暴力、淫秽、诽谤、违法等信息,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12月8日,

市网信办网警向记者介绍了

近两年发生的几起恶意制造舆论案例,

倡导大家依法上网、

文明上网、理性上网。


相关规定

《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民应当文明上网,遵守以下规定:

不编造、发布和传播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等信息;

不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低俗、暴力、淫秽信息;

不侮辱、诽谤他人。


案例

01

传播虚假信息,公众号“鹤壁信息港”被永久关闭


案情回顾:今年1月25日,微信公众号“鹤壁信息港”发布题为“2019春节期间鹤壁最新限行通知”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中广泛传播,点击量超过10万。经向市交管部门核实,该信息并不属实。后经鹤壁网警调查,“鹤壁信息港”法人代表石某、编辑人员郭某随意编造“限行通知”并公开传播,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依法对石某、郭某分别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和3日的处罚决定。


2月份,经省网信办报请上级网信部门同意,由腾讯微信履行主体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用户协议,对微信公众号“鹤壁信息港”作出永久关闭处置。省网信办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将微信公众账号“鹤壁信息港”主办单位“鹤壁新媒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石某列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失信“黑名单”,禁止其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

02

转发暴力血腥视频,一网民被行政拘留


案情回顾:2018年8月10日,我市网民张某通过微信群传播了一段时长为2分38秒的暴恐视频,内容是国外多名男子用刀斧对另外一名男子进行虐杀,手法极其残忍,场面十分血腥。该视频引起其他网友的反感,大家纷纷指责张某,让他以后不要转发此类视频。


后果:传播暴恐音视频属于违法行为,经查证,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规定,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

03

通过微信传播命案谣言,一网民被行政拘留


案情回顾:今年6月8日,我市网民李某在微信群内传播了两段视频。其中一段视频内容是一男一女在拉扯,女子一直在呼喊“求求你们救救我”,围观群众在报警和阻拦;另一段视频内容为9秒,视频中的女子浑身是血躺在地上。李某传播这两段视频后,还配文称“真事,这是发生在鹤壁铁西的事情,我朋友开车刚刚路过那里”。


后果:经网警核查,我市并未发生此类警情,李某的行为已涉嫌传播谣言,并产生了严重社会负面影响。6月9日,警方对李某依法进行传唤调查。经办案民警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并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舆论影响表示后悔。最终,李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淇滨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3日。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市民呼吁 抵制不良信息,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采访中,

提到网上传播的虚假、暴力、

淫秽等负面信息,

所有受访者都表示很反感。

“那天,我无意点开一个视频,血腥的内容把我恶心坏了,我把发布这段视频的好友拉黑了。真不知道传播这些内容的人是咋想的,都不能传播一些正能量吗?”市民张爱莲说。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经常在网上发布真善美等正能量信息的网民,现实生活中大多性格开朗、热爱生活、积极向上,很受周围亲朋好友的喜爱。市民王欣就经常在朋友圈发布一些正能量的东西,即使是关于个人生活的,也让人看得心情舒畅。王欣的朋友小李说:“我就喜欢看王欣的朋友圈,他积极面对生活的态度能鼓励我。有时我心情不好,看完他发的东西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现在网络对生活的影响实在太大了,很多人对外界的认知大多来自网络,因此,网络净土显得格外重要,希望大家都能抵制虚假、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严守网络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市民张先生呼吁。


网信办 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


日常生活中,如何才能做到文明上网、安全上网呢?


市网信办工作人员表示,让鼠标化作利刃,让键盘成为盾牌,敢于对负面信息亮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一起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传播网络正能量而努力。


要善于利用网络学习。网络上的内容丰富多彩,很多知识性的内容可以在网上找到,我们要善于充分利用网络学习,不要做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浪费时间。


不在网上浏览不良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学会控制欲望,不浏览色情、暴力网站。遇到不良信息时,应积极举报。

不在网上侮辱他人。利用网络与别人沟通时,一定要使用文明用语,不要侮辱他人。


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与网友见面,更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


维护网络安全。不管自己有多强的网络技术,都不应该去当“黑客”,侵害他人的正当利益。


不沉溺于网络游戏。网络游戏可以释放压力,但我们要学会控制游戏时间,因为沉溺于网络游戏易让人变得消沉,甚至让事业、学业受到影响,也会影响家庭和睦和夫妻感情。


不参与敏感话题讨论。如果网络上对于某些敏感话题提出了讨论,我们应该注意把握话题的严肃性和政治性,不要任何话题都参与讨论,对于一些敏感或者反动话题,要及时制止,不参与、不散播。


向虚假、低俗、暴力、

淫秽、诽谤他人等

网络不良信息说“不”! 
推动网络文明建设,

传播网络正能量。


来源:淇河晨报

编辑:朱迪

总值班:陈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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