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注意!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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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29日,《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一是明确故障车辆免费救援。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分故障车辆和事故车辆两种情况。其中故障车辆由高速公路经营者免费就近拖曳至高速公路出口。事故车辆的清障救援、现场清理,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进行,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清障救援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对服务质量不合格的救援队伍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告。
二是保障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和停放权利。
删除原条例第四十八条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高速条款,明确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部门,结合高速公路区间路段,科学合理选定或者选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停放服务区,并向社会公示。
三是加强极端天气等情况下高速公路保通保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高速公路通行效率。
四是严格关闭高速公路和服务区的权限,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满足大众出行需求。
五是防治高速公路沿线居民聚居区噪音污染,规定高速公路通过居民聚居区的,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隔音设施。
注意事项
高速上车辆出了意外怎样处理?高速上如果车辆遇到突发紧急情况需要救援,首先要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在车前后150米处放置警示牌,车内全部成员必须全部下车到护栏外侧等待救援。然后拨打服务热线12122,申请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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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原网
责任编辑:孙玉倩
校对:王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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