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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步行街打死人”造谣者被拘留!

小青 宁乡公安 2022-05-19

2016年9月9日,一条“宁乡步行街。。。女的要买贵一点的鞋子被老公打死了。女人,努力吧。这就是不赚钱的下场”的内容在宁乡的微信朋友圈等社交网络迅速传开,一时间传得炸了锅,致使广大市民议论纷纷、真伪难辨。宁乡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动态,责成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并依法严惩造谣生事者。

经调查核实,在宁乡县城并未发生该条朋友圈所说的警情,确定此消息为谣言,且严重扰乱了宁乡的公共秩序。巡警大队民警接到线索后迅速调查核实该条朋友圈消息的来源。

2016年9月12日,在经过2天2夜的不断摸排线索后,巡警大队民警逐渐缩小侦查范围,锁定了嫌疑对象为家住宁乡县新城社区的夏某,并于当天19点成功将其抓获。


上图穿白色上衣的为夏某

经查,夏某在刷微信朋友圈的时候,看到一条“男人打死女人”的网络图片在朋友圈扩散,便不假思索,编辑内容为“宁乡步行街。。。女的要买贵一点的鞋子被老公打死了。女人,努力吧。这就是不赚钱的下场”的谣言并附上网络图片,发布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造成大量转发传播,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目前,夏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宁乡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散布谣言者,扰乱了社会公众秩序,请广大朋友学会甄别各类网络信息,勿信谣传谣,更不要恶意造谣。公安机关对于恶意造谣者,将严厉查处。最后,小编给大家普法一下吧!(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供稿:巡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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