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宁乡县公安局党委研究,我局决定面向宁乡县内公开招聘公安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巡警大队特勤辅警20名。
二、招聘职位要求
1、男性,年龄18至30岁(1987年8月至1999年8月期间出生),要求身高175cm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能适应岗位工作。
三、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军训、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至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宁乡县公安局办公大楼608室(政工室);
2、联系人:王卫民、蒋纯 联系电话:0731-87883135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照1张、有驾驶证的须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资料复印件一律不退还),报名者请关注宁乡公安、宁乡交警微信公众平台。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纳入辅警招聘诚信体系。
(二)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达标的参加面试。
测试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8:00。
测试地点:宁乡县文体中心田径场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9:3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军训:面试合格后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军训人员名单。
(五)体检及政审:军训结束后,经考核淘汰,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公示:政审合格者,将在宁乡公安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五、聘期及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除五险外,工资及绩效奖金3500元/月。
宁乡县公安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