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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这事关乎每个宁乡人的“钱袋子”!【政治建警】

宁乡公安新媒体 宁乡公安 2022-05-19


2018年5月15日

是第九个

“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上午9点,宁乡市公安局联合市打非办、市金融证券办、市食药工质局、市旅游局、市司法局和玉潭街道在水晶城人人乐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宁乡市政府副市长贺立权率市政府办领导现场指导。


近年来,

宁乡市公安局对防范打击非法集资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根据《刑法》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但是在暴利的驱使下,

仍有一些不法分子挖空心思铤而走险,

披着合法企业的“外衣”

开展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有不法分子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养老开发、食品保健等名义注册公司。


这些公司巧立名目,以高回报为诱饵,变着花样在拆迁户、老龄人群体中进行集资,向其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虚假宣传造势,蛊惑投资者多掏腰包。

在这次活动中,

蜀黍们重点围绕近期常见的非法集资、

网络传销以及涉及各类商品、文化艺术品

非法交易场所的犯罪,

向群众传授防骗知识和自救技巧。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n1339lvekol&width=500&height=375&auto=0

(宁乡市公安局副局长曾宁汉在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


现场人员通过剖析典型案例

来讲解常见的犯罪伎俩。

将《拒绝高息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发放到群众手中,

向其普及预防集资诈骗知识点。

经侦大队大队长唐雄辉接受媒体采访,
向市民呼吁远离非法集资!

安安在这里也提醒大家:

非法集资陷阱多,

谨慎投资切莫上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规定:

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天上不会掉馅饼,

世上也没有免费的午餐。

一旦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苗头

请及时报警,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举报、咨询电话:

0731-88980653



编辑: 饶    玲

编审: 魏    瑛

审核: 贺    任   冯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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