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3万元却要还款百万?宁乡已有人被骗!
前几天
有粉丝通过咱们公众号后台留言
说自己遇到了一件这样的事
随后
小编去网上搜查了一下
发现类似的案子还有很多
无一例外的
他们都陷入了“套路贷”的圈套当中
近期
在长沙也发生了类似案件
↓↓↓
2017年以来,长沙人黄某因急需资金,向邹某某、曾某的贷款公司(假冒)借款3万元。本以为解决了燃眉之急,不料却早已掉入陷阱当中…
待到偿还期后,曾某以违约为由,要求黄某偿还虚假借条上的借款和大额罚息。黄某不同意,就采取暴力威胁,用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手段,逼其用房屋、车辆抵债,骗取其财产…
并安排团伙成员分饰不同角色,放款给黄某还债,而黄某实际到手的只有少许现金甚至无钱到手,通过不停的“转单平账”致使借款金额不断垒高,最终债务高达近百万元。
这种全新的“套路贷”,通过刻意制造逾期陷阱,来实施诈骗,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那么,犯罪嫌疑人到底是如何“套路”借款人的呢,小编这就带你一一拆穿!
“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高考结束后
许多同学会选择买一台新手机
“0首付分期付款”
“爆款直降,分期买还享12期免息”
等各类优惠活动接踵而来
大家伙儿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切莫掉入贷款圈套哟
安安温馨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馅饼背后必有陷阱!
即使是大家真的急需要用钱,最好还是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
在发现自己落入套路贷圈套后,也应及时向父母和学校求助并拨打报警电话,切莫以债偿债,让自己越陷越深!
赶紧转给自己的孩子看看吧!
来源: 刑侦大队、掌上长沙
编辑: 饶 玲
编审: 魏 瑛
审核: 贺 任 冯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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