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一男子偷钱,竟被自己的摩托车“出卖”了
孟子说,性本善
没有人从一开始就是坏人
很多时候
只是被利益和贪念所蒙蔽
于是,做出违背道德或违法的事
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就比如宁乡这名男子
贪了小钱,却失了自由
2018年7月10日,喻家坳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工厂员工杨某报警称:发现自己2天前放置在摩托车储物箱内的2300元现金不见了。
接到报警后,喻家坳派出所民警立马赶到事发现场开展侦查。通过调取工厂内视频监控,发现一男子十分可疑,但视频中该男子戴着头盔,穿着雨衣,有意对自己进行了伪装。
通过大量的调查走访摸排,民警发现该男子极似同在该厂工作的蔡某,且通过分析确定,蔡某有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但让民警陷入困境的是:自从7月8日蔡某作案后,就没有了他的踪迹。
这时,喻家坳派出所辅警刘波大胆提出一个想法:蔡某所骑的摩托车有没有可能加入星网平安工程呢?马上,民警通过查询得知,蔡某的摩托车果真有备案,并通过调取相关记录,很快锁定了蔡某所在位置。10日晚10点左右,蔡某刚骑着摩托车回到家,就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图为犯罪嫌疑人蔡某
据蔡某交代:在约一周前,刚下晚班的蔡某正准备骑着摩托车回家,在停车棚里,恰好碰见杨某在停车,并瞅见其将钱包放在了摩托车储物箱内,于是动起了歪心思。在7月8日12点多,蔡某便展开了行动,先找到杨某的摩托车,然后用自己的雨衣做遮挡,将杨某放在摩托车内的2300元钱全部拿走。
目前,蔡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赃款也全部追回并退还至失主。
蔡某说自己当时完全是临时起意,看来,一时贪恋悔恨终身啊!
宁乡公安提醒
小编想说,做人一定要堂堂正正,无论是在人前还是人后,千万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喻家坳派出所
编辑:李青见
编审:魏 瑛
审核:贺 任 冯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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