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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满月、祝寿、开张……宁乡多人因为干了这事被罚!

宁乡公安新媒体 宁乡公安 2022-05-19


再过几天,马上就到元旦

再过一个多月,马上就到春节

按照曾经的老传统

在这些喜庆的日子里

少不了放点花炮“热闹热闹”

却不知,除了带来的片刻欢乐外

坏处多着呢!

不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易引发火灾等事故

更重要的是

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环境

破坏我们的健康的生活环境

所以,对此类违规行为

宁乡公安坚决不允许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1、2018年09月12日,肖某在城郊街道为庆祝店面开张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城郊派出所依法查处,罚款100元 。


2、2018年09月21日,姚某在城郊街道某工地内庆祝楼房主体封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白马桥派出所依法查处,罚款100元 。


3、2018年9月25日,彭某为庆祝其奶奶寿诞,在夏铎铺镇某酒店办宴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夏铎铺派出所依法查处,罚款200元。


4、2018年11月7日,徐某在城郊街道自己门口为庆祝其女儿婚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城郊派出所依法查处,罚款100元。


5、2018年11月27日,城郊街道的唐某在祝其女儿满月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城郊派出所依法查处,罚款100元。 


6、2018年11月29日,文某在金洲镇为庆祝村上做80寿酒的刘爹燃放烟花爆竹,被金洲派出所依法查处,罚款100元。


其实,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都是不对的

我们作为市民

必须坚守保护环境的责任

关于禁燃限放

请广大市民看好相关规定哦

注意啦!宁乡这些地方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2018年9月16日,宁乡市某鞭炮厂在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将854件“锦上添花”烟花爆竹运往广西,途经宁乡市横市高速路口被横市派出所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该鞭炮厂被依法罚款10000元


2018年6月2日晚,邓某在未获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黄材某烟花鞭炮厂装载一车鞭炮运往河北,途经横市收费站时被高速交警查获后移交给横市派出所。经查实后,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邓某被依法罚款500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该鞭炮厂被依法罚款10000元。

非法存储烟花爆竹

2018年5月份以来,宁乡市青山桥镇谢某的南杂店内未经安监部门许可,非法储存5件烟花和4件鞭炮,并在自家店内销售。2018年6月6日,被当场查获,次日,谢某主动到青山桥派出所投案自首。谢某因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


上面这些案例告诉大家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

是不允许的,是违法的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

宁乡公安的态度是严厉查处!

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举报


拨打110或案发地公安派出所电话实名举报举证,也可以向处警民警进行现场举报举证

有人可能会说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习俗

但这种表达情感的方式

潜藏着很多巨大的危险

所以小编觉得

新时代的庆祝方式

可以是下面这样子的

怎么样?是不是新鲜有趣?

为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安全更保障

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

保护好咱们的蓝天吧


本期小编:李青见

来源:食药环侦大队
编 审:
魏 瑛

  审 核:贺任 冯胜  

抖音号:nxga

宁乡交警微信公众号:nxjj2015

邮箱:28610641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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