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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煤炭坝派出所抓获逃犯一名

2016-04-13 豆豆&肖兴 宁乡公安


小编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蜀黍手里面


小编正经点,赶紧说正事!


小编

抱歉,看到这张图情不自禁哼起来了,来让我们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2015年3月,煤炭坝辖区内发生一起影响恶劣的结伙寻衅滋事案,该案主犯罗某某批刑拘在逃,多次追捕未果!
(网络配图与原文无关)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2016年4月11日下午,煤炭坝派出所所长彭荣杰带领民警肖兴等人到益阳办理一起盗窃案,途径益阳岳家桥镇时,彭SIR发现路边一个行人背影很像逃犯罗某某,遂要驾驶员迅速将车靠路边停下,待那人走近以后,确认正是罗某某,车上干警猛扑下去,将尚末反应过来的罗某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与咱们警察蜀黍来了一场美丽的邂逅。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c0193drhynn&width=500&height=375&auto=0
(行车记录仪抓获视频)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因寻衅滋事,现已被刑拘.



小编也要为彭SIR点个赞,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

把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寻衅滋事罪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供稿:煤炭坝派出所肖兴

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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