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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峰在庭上下跪道歉,江歌妈妈:不接受

2017-12-18 日本之窗



12月18日,是江歌案庭审的第六天。


以下是江歌案庭审的第六天的内容:

 
检方:求刑有期徒刑20年
 
依据(关键因素)
1、行凶过程,危险恶劣。对被害人江歌用刀刺脖子的部分,造成致命伤,被告对此也很清楚,伤口集中在脖子上,
 
2、杀机强烈,从陈世峰的行凶过程和行凶手段来看,是有计划性的,属于蓄意谋杀
 
3、杀人动机,杀人动机非常自私,从两三个月前开始跟踪刘鑫,向刘鑫发了恐吓短信,对刘鑫有尾随行为和恐吓
江歌在此次事件中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江歌只是保护刘鑫而已
 
4、后果严重,结果非常严重,江歌本来前途无量,准备在日本工作,江歌妈妈的悲伤是非常痛苦的
 
5、计划性,陈世峰经过了非常周到的准备,准备去杀害刘鑫。没有使用交通卡,而是选择买车票,其穿的衣服和准备好换洗的衣服,戴着口罩和购买威士忌等 可以看出有很周密的计划性
 
6、目的性,不仅杀害江歌,其目的是为了杀害刘鑫,如果刘鑫当时把门打开,刀没有断的话,他也许会继续去杀刘鑫(重要)
 
7、无反省,从法庭上的表现来看,陈世峰丝毫没有反省的意思,不断在重复不合理的主张,认为他只是表面形式的谢罪道歉,完全不值得评价
 
求刑根据:在日本的法律上,杀人罪可以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一般法官和陪审员一起,求刑会更低一点)
 
陈世峰这次是杀人罪和恐吓罪并犯,可以判处死刑,最高有期徒刑22年。从过往案例来看,行凶对象只有一个人,嫌犯陈世峰并不存在精神问题,江歌本身也没有任何问题也是无辜的,所以根据以上条件求刑20年
 
陈世峰今天表情镇静
 
江歌妈妈在谈到江歌受伤的那段具体描述时,江歌妈妈痛哭失声
 
陈律师:提交了之前未出庭的证人(日本人)写的一封信
 
概要:
陈世峰是一个认真和善的孩子,当时有反对过陈世峰和刘鑫交往。如果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当时会更加强烈地反对。
 
江歌母亲在法庭上进行心情陈述
陈世峰本人进行当庭陈述



陈律师:刀柄是刘鑫拿去洗干净,然后放在楼梯上的

陈世峰在庭上下跪

江歌妈妈不接受

江歌妈妈准备着手索赔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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