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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妈妈刚刚声称:回国后要与刘鑫对薄公堂!

2017-12-20 Megan 日本之窗


今天,日本时间下午3点(北京时间下午2点),在东京地方裁判所,法官对江歌案一审做出以下判决:


恐吓前女友加上被害者1名

综合考虑到其他类似的杀人案件

判决有期徒刑20年,目前拘留的200天,从上述刑罚中减去。


历时400多天的江歌案于今天画上了一个句号。感谢一直以来关心与支持江歌妈妈的朋友们。


江歌妈妈也于今天下午6点召开了记者会。



这次记者会主要有三个内容:

1、大桥律师对这次判决的分析

2、江歌妈妈心情表述

3、记者提问


大桥律师:


对于今天案件的判决,大家已经知道了,江歌妈妈的心情我也听到了,这此基础上,我想再向各位做一下这方面的介绍。


今天判决主要是以杀人罪判决有期徒刑20年,我们理解江歌妈妈对这次判决是不满意的。但是检方是在充分听取了江歌妈妈的意见后做出的这样的决定。


当然,被判决为20年的有期徒刑可以看出中国和日本在刑事案件上的不同。一直从事日本司法工作的我,在根据日本的刑罚和法律的基础上做出这样的判断,对这样的判决表示一定的敬意。


今天,检方也是提出了各方意见。在判决中虽然没有充分提出,对于江歌的名誉提出2点作为参考:


1、陈世峰说给江歌10万日元作为人工流产,是捏造。

2、刘鑫说江歌打工的地方是“bar”(酒吧),也是污蔑。江歌是在居酒屋打工,我本人也到过江歌打工的地方看过,不是酒吧那样的地方,而是居酒屋。


我要向各位做的陈述就是这些。


江歌妈妈:


我这一生从来没想到会面对媒体,跟记者打交道,第一次面对这么多媒体,我很紧张。我哪里有说的不对的地方希望海涵。


我首先想表达感谢,感谢所有媒体的关注,感谢所有网友对此事的关注,感谢413天以来对我不离不弃。关注和关心的所有人(哽咽),感谢所有亲友跟我一样承受同样的痛苦,还来安慰我。谢谢所有人,感谢大家,向450万的人道歉。我希望陈世峰判死刑,最终没有如愿。


日本的法院最终给出有期徒刑20年的判决。


我对日本法律很失望、很绝望,我江歌这么美好的生命,用20年就偿还了么?


法律到底在保护谁(哭),我不能理解,但我也感谢警方和检方做的努力,我虽然不能接受,但我必须接受日本的法律,这450万人的签名,我让你们失望了,今天的判决大家都听到了,什么是事实,什么是真相,我本来打算今天记者会上公布案卷,告诉大家我没有撒谎,但大桥律师跟我说,检方的案卷是不能公开的。


我曾向网友承诺,案件结束后会公开案卷,非常对不起大家。


但庭审这些天,许多媒体在场,你们都听到了事实是什么。今天的法庭判决证明我江歌没有一点错,大家都听到法庭证词。


但我依然要揭露刘鑫的谎言。在这之前还有件事我没弄明白。网友发现陈世锋姐姐陈世芳的行程。陈世峰的姐姐今年4月2日到青岛,4月4日离开。她到底去做什么,我至今不明白。我相信我的这个疑问很多人都有吧。


为什么刘鑫在这次法庭上,把她在警方的案卷里说的内容推翻?报警记录、录音是经过很多翻译佐证的。你在江歌家住了两个月,怎么样锁门都不知道?案发时的情节你都不记得,不清楚,都靠你猜测。


唯独你在录音中那句话“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我听过报警录音。你的确很慌乱。可是如此慌乱的情况下,你唯独对这一句话记得那么清楚。还有,你不参加江歌的葬礼,你说警察不让。可是我问过调查我的警察,你刘鑫在警方不属于犯罪嫌疑人,你有完全的人身自由和通讯自由。你说警方不允许你见我联系我,但11月4号,你就给你打工的老板娘打电话。


陈世峰杀了江歌,难道也是警方不让你说的么?


陈世峰是杀我江歌的直接凶手,你(刘鑫)在扮演什么角色?回国之后,我会和你对簿公堂。另外,一件小事,我作为一个妈妈,我不允许任何人再玷污我的女儿。


江歌手机在我包里,江歌2016年10月25日,在自己的推特上写下只有自己可见的一条心情,这是你前段时间玷污我江歌,我不允许。



我女儿是为保护你死的吧,你不感恩,还要联合网上那些人,玷污我的江歌。这是江歌在2016年10月25号写下的推文,内容:就是有点不爽,少女耍小心眼,家不会打扫,早饭牙膏也不会买,垃圾也不倒,一定要我回来倒,要等我回来,只是嘴上说说嘛。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我在网上所有的言论,没有撒谎,都是有根据的。10月21号,我女儿写下了:昨晚跟少女开了一句玩笑,结果惹少女不开心了。


呼吁中国网络实名制。我没收到陈世峰个人和其全家,以及刘鑫个人和其全家一句真诚的道歉。


大家都有提到陈世峰的父亲提交给法院的信,我本来把这信带来了念给大家听,但律师说从检方拿到的东西是不能公开的,我很憋屈。大家看不到陈世峰坐在被告席上回答问题时一直面带微笑。甚至陈世峰律师问他问题时,他笑的很开心,但今天在法庭上,当法官说确定刀是陈世峰的的时候,陈世峰忽然晕倒在法庭上,陈世峰的眼泪、满头汗水,我不知道你们看没看到,他之前的微笑和满头大汗,我的理解是,真的是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才会恐慌。所以,我还是认为,陈世峰只有判了死刑才能真正明白生命的珍贵,只有让他生命受到威胁才会真正的认罪。


我对今天的判决不接受。


我昨天已向检察官提出对求刑不满的抗议,但检察官回答我没有权力提出上诉。


大桥律师:补充,只有检方不服可以上诉。江母说希望上诉,但检方认为,若20年求刑完全被认定,就不能上诉。



记者提问环节,问题精选如下:


记者:刚刚听到您说,您对刘鑫的证言是不满意的,您说您回国是要和刘鑫对簿公堂,能说一说您之后诉讼的进一步打算么?以及对陈世峰姐姐陈世芳行程的质疑,能不能再详细叙述一下?

江歌妈妈:您好,对刘鑫的诉讼,详细要和国内律师商定之后决定。关于陈世峰姐姐的行程,众所周知,4月4号是中国的清明节,一个祭奠亡者的日子,陈世峰姐姐去青岛,住在离刘鑫家只有9公里的酒店。她并没有来找我,没有祭奠江歌,她的目的是什么?联合刘鑫在法庭上说的那些话,我想所有正常人都会打个问号吧?


记者:在开庭前只有20天的时候,跟换了律师,我想问一下您为什么要换律师?是不是因为跟之前的律师沟通上有些问题,这次换律师,对您之后的诉讼有没有什么影响?

江歌妈妈:您好,换律师这个问题呢,首先,7月份的时候就跟检方签了保密协议,之前的那位律师他也在现场,但是他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他就说出了刀的问题,我们的沟通确实不是很顺畅。我们都看过案卷,连我都看得出刀是谁的,他却说刀不确定是谁的,我非常恐惧不安。这是我最终下定决心换律师的原因。

至于换律师对案件有没有影响,我非常相信现在聘请的大桥先生他有足够的能力应对这个案件。


刘鑫在今天下午3点27分的时候,还发了一条长微博,称不会再沉默,还原案发现场。

其在文末写道:如果再有侵害我家人的行动、必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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