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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2022年第93号)

鉴于呼和浩特当前疫情的严峻性,为进一步防范疫情通过公路交通传播扩散,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外溢和输入风险,现将我市入呼车辆及人员管理措施公告如下:

一、从2022年10月11日零时起,呼和浩特市以外的车辆及司乘人员原则上禁止进入我市。

二、居住地在我市的居民,为了您的健康倡议暂缓返呼,待疫情形势平稳后有序返回,如居住地家中需要帮助,请联系社区工作人员,我们全力为您排忧解难。

三、需途经我市的车辆请绕行。

四、所有货车及司乘人员入呼须严格落实测温、扫青城码、查验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一律进行落地核酸采样,即采即走即追。入呼后,点对点闭环运输,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不接触,货物即装(卸)即走,在市域内不得随意停靠。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积极配合我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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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统筹/郭秀芬 校读/王文艳 初审/段磊 王方 终审/阿拉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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