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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姑娘网购18件衣服全退,卖家看她朋友圈傻眼了!“七天无理由”到底包含哪些理由?

都市快报 2019-05-12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网购已成为不少消费者首选的购物方式,网购平台的服务也是不断升级。


其中,“七天无理由退货”成了不少商家的标配服务。然而,这样的承诺,有些时候也可能成为了某些买家的钻空子的“漏洞”。

今天,就有这样一则新闻登上热搜榜第一位,引起全网热议。


女子网购18件衣服旅游后退货

只因“七天无理由”?!


当事卖家李先生跟妻子开了一家淘宝服装店,这位退货姑娘正是他家的顾客。


事情要从4月25号说起,当天有位顾客在李先生的网店买了18件衣服,总价4600多元钱。

李先生表示,这算是一笔大额订单,两天后顾客签收了这18件衣服。可5月5号下午,对方突然发起了退货请求。


李先生说:

“我一看一件都不留,全部退货。

(18件都要退?)全退。

(有没有选什么理由呢?)理由就是不喜欢。”

因为淘宝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

李先生认为已经超过了7天,

就驳回了买家的退货申请。

这名顾客马上进行了第二次申请,

后来淘宝客服介入,

判定买家赢,

这让李先生有些费解。

李先生说,当时他想着顾客既然不喜欢,也接受了对方退货的决定,但因为心里感觉委屈,就通过这名顾客的手机号加了微信,想问问原因。


可点开对方朋友圈后,他有些吃惊。

“一看她的朋友圈都是这些天在西藏旅游,跟她小姐妹互穿的,一路在晒,去西藏旅游的这些图片,都是这次在我们家买的衣服,大概我当时看的是穿了4件。”李先生有些不解,明明说不喜欢,怎么又穿着他家的衣服去旅行拍照呢?

李先生朋友发的朋友圈(网上爆料图)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顾客小黄,小黄表示:“衣服肯定都要试穿的呀,你买了衣服你不试穿吗?”


记者问:(有没有穿出去?)


不管怎么样,我有喜欢的衣服,我穿给你看,是不是有大的,或者也有质量不好的,淘宝我申请的客服介入,上面有他申请的的同意收款,同意退款,凭证什么都有,你叫他全部提供给你,你再来问我,不要什么都问我。”小黄随后挂断了电话。


网友褒贬不一

姑娘的个人信息疑遭泄露

绝大部分网友认为,姑娘此举不妥。


边走边看边写:是第一次看到,有报道中的人存在


不忘初心的旭 : 拒绝退货是没毛病的,要都照她这么干,别人还怎么做生意,社会还何来规则


北京遇上华盛顿 : 脸皮实在够厚!!!无赖!!


小脸贤惠不作怪 : 一个字:穷


妖孽2389494 : 搜集全了,不退,然后申请非诚信客户,拉黑!


王小亚 :7天无理由应该不包括穿出去的吧,这肯定影响二次销售啊


Gu1的:建议商家在衣服显眼处加上防盗扣,一旦拆卸概不退换!


但也有网友认为,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就没问题


jucie:从规则上,无理由退货来看,姑娘退货没问题。


芊芊:国外也有很多人做类似的事情,参加各种派对,前一天去买衣服,第二天去退货。但还是不建议效仿


shngeby:无理由退货的前提是影响商家二次销售。


在身陷舆论风暴之后,疑似当事买家今天下午通过微博也发声了。

按照她的说法,本周四(5月9日)已经跟商家达成协议,拍过照片的衣服不退,但没想到后续发展成这样,这期间也遭到不少电话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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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网友似乎不太买账

认为她一开始是想18件全退的

被店家发现拍了照片后

才重新协商拍过照片的衣服不退

聚焦本起事件  从法律角度出发

什么是“七天无理由退货”?

这七天该如何计算?

若爆料属实 卖家可以怎样维权?


一起来听听专业律师的分析与建议

方超强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擅长领域: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互联网法律、公司法务 。

什么是“七天无理由退货?”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网络购物消费者的一种特殊的“反悔权”。其实,从合同的公平原则来看,这种“反悔权”对电商经营者倒是有一种小小的不公平。之所以立法者做出这样的规定,也是基于电商行业客观现状考量的,例如产品质量问题、冲动消费购买不需要的商品、网购无法看到实物、无法像线下一样试穿试用再决定是否购买等。设置七天的反悔期,可有效规避这些纠纷。

 

而立法者在给予消费者相应权益时,也对这一权利设置了详细的使用规则,为此还专门出台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其中,该暂行办法的第四条,特别明确地规定:消费者行使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和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都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的退货动机与行为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不符合商业道德的,即便其退货符合可“七天无理由退货”要求的,也不能行使退货权利,商家亦有权予以拒绝。本次事件中,买家小黄的行为,涉嫌利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BUG”,免费用店家的漂亮服装来让自己美美地旅游。若其主观确是如此盘算的,则这种行为明显违背了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对于卖家来说,走诉讼维权也未必没有胜算。

 

七天的时间如何计算?

另外,“七天”的起算时间,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是消费者收到货物后次日起算。因此,4月27日收到的货,5月5日才申请退货的话,应该过了七天期限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非通过平台走申请退货流程,才算“退货通知”。事实上,抛开平台规则不谈,如果在收到货7天内,买主通过电话、即时通讯告知过卖家要退货,也算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了“反悔权”。

 

法律专门创制,用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权利,被消费不道德地行使成专坑经营者的BUG。这次的事件确实让人刷新了对某些消费者不道德表现下限的认知;但网友们愤慨归愤慨、不满归不满,但表达意见还得克制。不动就“人肉”别人隐私进而进行曝光、谩骂也非正义之举,不仅仅涉嫌侵害他人隐私,也涉嫌侮辱、寻衅滋事等违法甚至犯罪之举。



来源:律师来了 微信号:kblst2014

内容综合1818黄金眼、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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