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本市文化旅游公共场所向社会开放,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关于调整本市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备案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0〕107号)精神,市文化和旅游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上海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指引》,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指引》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19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指引
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当本市调整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后,按照有利于复工复产复市、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秩序,同时便于基层操作的原则,对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范明确如下:
一、对 A 级景区、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旅游住宿业、乡村民宿、歌舞娱乐、游戏游艺、网吧、棋牌室等文化旅游场所,一律实施测量体温、核验随申码、控制客流人数、暂停聚集性活动等防控措施。市民游客在户外文化旅游场所,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文化旅游场所时,可不戴口罩。
二、剧场演出活动,仍需经营主体备案后经所在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复工。
三、各旅游企业经营的跨省(市、区)和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仍旧暂停,待国家相关部门通知后再行复工。
信息来源: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
Go to "Discover" > "Top Stories" > "W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