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快来看,今年“双十一”这样“剁手”不会痛……
期待已久的“双十一”购物节又来临了
看着满满当当的购物车
很多小伙伴已经做好剁手的准备了吧
大家在“双十一”期间
都有什么心仪的东西要买呢
快来分享你的“双十一”战绩
参与文章最后的征集活动吧
可是在愉快购物的同时
我们也要注意正确、安全、理性地消费
我们先来看看这些购物建议~
理性消费要谨记
网络诈骗要严防
“双十一”既是狂欢剁手季,也是诈骗高发期。各位Nefuer在购物的时候也一定要明辨诈骗信息、谨慎下单。
以往的购物节中,经常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种福利优惠来引诱人,他们经常利用通讯软件发送诈骗连接。如果轻信,用户的资金安全就很容易收到侵害。此外,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一些预购类型的活动来骗取消费者的定金。
法律保障要知晓
“双十一”期间,鱼龙混杂,因此法律保障尤为重要。下面为各位Nefuer提供一些法律指南,请查收~
定金的退还
“定金不退”的现象应当分情况而论:如果是商家因为缺货、商品属性有更改等原因拒绝消费者的退款要求,是违约行为,这种情况下,商家应当向消费者双倍退还定金。如果是买家因为自身不想购买而要求退款,由于之前买家已经同意“定金不退”的规定,卖家有权拒绝退还定金。“预付款、订金、意向金”均不属于定金,能退。若支付定金后想退,可以在支付尾款后,选择全额退款,从而降低损失。
关于“无理由退换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做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网购了假冒伪劣产品怎么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双十一”来临做到理性、合理地消费
就能最大限度收获购物的快乐
你的购物清单又是什么样的呢?关注下面的征集活动
快来分享属于你的“双十一”吧!征集对象全体东林学生征集内容你的“双十一”购物车截图、购物相关聊天记录和朋友圈截图等
征集形式图片,购物车、朋友圈、聊天记录截图等征集相关1、内容包含全部“征集内容”
2、部分内容用于东北林业大学新媒体中心图文制作3、投稿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3日 24:00征集方式1、关注“东北林业大学”公众号,在后台留言互动2、@东北林业大学 微博私信、评论3、添加东北林业大学QQ:2640604209,发送内容4、添加松松杉杉为微信好友,发送内容(微信号:nefu_1952)
近
/期
/发/
布
RECOMMEND
点击下方图片阅读
▽▽▽
Dong林校园,“当事人表示帅到很难移开眼眼~”
Nefuer们手机里不舍得删除的照片,戳中你的回忆了吗?
图片来源
网络图片
出品 | 新闻中心 东林新媒体
责任编辑 | 黄 鹏
设计 | 胡杨
编辑 | 王子恒 肖梓杨
校审 | 吴 凡 姜水晗
申晋瑜 郑赵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