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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被10多名至亲及外人强奸和猥亵的她再被推向风口浪尖

现年24岁的她

对社会诉求:

希望不要再被打扰,可以过平静的生活


昨日下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今年1月由媒体曝出的“汤兰兰案”给出了再审审查的最终结果:【申诉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至此,这起引起全国广泛关注的案子终于划上了一个句号,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反思。而一度已经成功隐姓埋名、远离了之前黑暗的汤兰兰因为年初媒体的集中报道,再次遭受了心灵的伤害而她仅有的一个诉求却是在拷问人性道德。


事件回顾:

2008年10月,年仅14岁女孩汤兰兰控诉她遭亲人、村民强奸或轮奸长达七年。10多名罪人大多早早就认罪,当他们知道要在监狱度日多年才翻供,还谎称被“刑讯逼供”和“诱供”的说法。十年后出狱的这些人无耻地再次申诉,更有律师为了炒作,找媒体发出“寻找汤兰兰”的声音,案件再次掀起波澜。


黑龙江高院再审细节

1、经过五个多月的调查和复查,先后前往6个省市12个县市的法院、监狱、医院、看守所、学校、政府以及相关人员的家庭和单位,对网络和媒体提出的争议问题进行核查。


2、在上述这些地方询问了原审被告人、被害人、证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当年参与过此案的公检法人员和相关人员总共144人制作笔录172份,共40余万字,还形成了同步录音录像共210余小时


3、调取书证70份,并就涉案的专业问题向8名省内外专家进行了咨询。


4、调查核实了黑龙江五大连池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受害人汤兰兰(化名)处女膜完全破裂、陈旧性裂痕以及宫颈糜烂诊断的形成经过,对其宫颈糜烂的成因进行了补充鉴定。


高院最终审查发话:

用原审裁判认定各申诉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各申诉人分别对未成年少女强奸、强迫卖淫、嫖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寻找汤兰兰?“冤案”?讽刺

其中一名罪犯的辩护律师请一群记者进行炒作,更编出了寻找汤兰兰,企图误导群众,像是一宗“冤案”,而一个未成年受害者却被捏造成十恶不赦的人!

而讽刺的是,高院审查:这些人在出狱后没有真正“寻找”过她。


拷问人性道德

作为律师,伸张正义,查明事实是大众理想中的人,事实是有罪的人也有权请律师申诉,这也无可厚非。但是做好本职的同时,竟然恶心到请媒体炒作,然而当年报案时才刚14岁的汤兰兰,被性侵时才6岁多,不但让隐姓埋名安静地生活的她再次被推向大众视野,更是再次勾起那些以为能成为过去的残酷经历和伤痛。试问人性道德何在?


汤兰兰对社会的诉求:

希望不要再被打扰,可以过平静的生活。

仅此而已,只想重新开始过上普通人生活,只简单地不想成为众人的话题,舆论的焦点。一个简单的诉求让人心酸,更让人深思生活对很多人来说真的有难以言喻的痛。


网友议事:

@李婧婧婧婧婧:越看越觉得当年当地的公安机关,政府都是好样的,秉公处理,并让小女孩从此消失,保护了她。那些重新掀起波澜,什么寻找汤兰兰之类的记者,真的应该去死!


@不可伊始:这么一起匪夷所思的案件,原本在当时就已慎重、调查、判决,今天却依然耗费了巨大的社会、司法资源去澄清一件铁案,如果这些人不绳之以法、不追究他们扰乱社会视听的责任,还谈何公平正义、谈何依法治国!


@不可伊始:丧尽天良的亲人和村民固然可怕,更为可恶的是那些现存于世的无良律师、记者和媒体,他们才真正是杀人不见血,摈弃道德和人性,借舆论力量妄图为恶魔翻身,这才是法制社会的倒退和悲哀!


今天来个严肃的问题

对于媒体和网络报道的事件

你是怎么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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