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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一公司被立案侦查!
关于开展余姚市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案投资人报案登记工作的通告
近期余姚市公安局对余姚市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了有利于公安机关准确查清事实、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请在余姚市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投资但尚未报案的被害人于2024年9月30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报警大厅登记报案。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2、用于投资、收取收益的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名称、用户名、账号);
3、资金流水(打印投资期间的投资、收益银行账户的含对手信息的往来明细,加盖银行印章,同时标注出每一笔投资和返款项),打印投资期间网银、微信或支付宝截图、复印汇款转账凭证等;
4、书面、电子协议合同复印件、打印件。
联系人:朱警官,0574-62866259。
余姚市公安局
2024年9月2日
编辑、一审:夏蔚逸 二审:杨月云
三审:陈斌荣
太离谱!孙某,刑拘!
开笔启智,人生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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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1890584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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