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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稿约

2016-10-19 《华政学报》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稿约
1.
   欢迎专稿专投,反对一稿多发。
2.
本刊注重学理探讨,欢迎深入的制度分析和案例研究。不接受无问题意识的空泛议论或简单介绍以及无深度的表面化评论。
3.
欢迎个人单独署名,接受必要的有实质合作关系的集体署名和合作署名,反对挂名和多人署名。集体署名应说明分工情况,合作署名应明确各自贡献。署名以投稿时标注为准;在接到本刊的稿件备用通知后,不可要求增减或变更署名。
4.
 欢迎文字精炼、篇幅适当的力作,也欢迎论证全面的长篇大作,不接受不合理的简短和不必要的冗长。来稿请在正文前加列“目次”、“摘要”、“关键词”和“英文标题”,无需提供英文摘要。内容摘要为大作主要内容之凝炼和完整表述,字数一般在300-500字之间;关键词一般为5个左右。受资助项目请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类别、名称和编号。
5.
 为节省您的精力,如果您习惯和常用的注释体例与本刊不合,投稿时不必遵循本刊注释体例。注释是否符合本刊体例不影响稿件评价,注释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影响稿件采用。在获稿件备用通知后,请按照本刊注释体例再行调整。注释序号无需参照本刊添加六角括号。采用六角括号主要为了美观、醒目和序号为多位数时的完整,由于一般办公软件无法添加,因此将由专业人员在排版过程中使用排版软件添加。
6.

为了提高稿件处理效率、加速稿件处理速度,来稿请登录在线投稿系统journal.ecupl.edu.cn,特殊情况下可发送邮件至journal@ecupl.edu.cn。本刊采取双向匿名审稿方式选用来稿,请另页(不是另一份文件)附具作者姓名、单位、职称、学位、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电话等内容。本刊有完整的稿件登记管理程序,为免遗漏或延误,来稿请勿发送包括主编在内的任何个人。为了确保程序公正,由任何审稿人或编辑代为投稿或转达的稿件,该审稿人或编辑在后续审稿程序中都将回避。 

7.

为公正选稿,本刊实行三轮审稿和双向匿名专家审稿制。本刊也将快速审稿和及时用稿,凡专稿专投稿件,本刊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稿件送专家匿名二审后,也将及时反馈评审结果。自投稿起3个月内未获任何通知,请与编辑部取得联系,以免遗漏或耽误,可于周五上午9:00-11:00致电,也可发邮件至学报工作邮箱。

8.

为保证审稿的独立性,也为了不牺牲稿件处理的效率,审稿意见只在稿件经匿名评审需要修改时才向投稿者反馈。稿件水准见仁见智,刊物风格形态各异,不录用的稿件,恕不能和赐稿者做实质性讨论。

9.
为扩大作品影响力,本刊与部分知名网站、期刊数据库和其他网络媒体建立了合作关系,作者投稿也视为授权本刊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合并一次性给付。如作者对著作权有保留,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另作处理。
10

本刊特别提醒:本刊不以任何形式向投稿者收取审稿费、版面费等费用,也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投稿事宜;所有投稿事宜仅在本投稿系统和学报工作邮箱处理。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办公室:021-6207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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