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央视《新闻联播》以“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主题,报道了保定市职工尤江虎和他的父母受益于职工医保个人帐户门诊共济改革的鲜活实例。尤江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的医保政策为大家考虑越来越细致,现在来医院看病,专家多了,跑腿少了,方便多了,花费少了。”在庆祝建国75周年之际,尤江虎的一席话,道出了医保的一系列改革,切实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增进了民生福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安排部署,2023年,我市正式启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人的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职工参保人员可授权其配偶、父母、子女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内资金,用于缴纳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费用,也可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2024年4月,用于就医费用的共济资金实现跨省使用。近日,为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扩大,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由家庭成员共济,相当于在家庭这个小范围内构筑了一个医保资金小池子,从而把职工个人账户上“沉睡”的资金盘活,由原来的积累模式走向了参保人员互助共济模式。这不仅有利于减轻家庭的看病就医负担,更有利于医保资金的充分高效利用,进一步健全了互助共济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23年,我市个人账户共济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共计14万人次,5247.49万元;为家庭成员支付待遇共计19.12万人次,3675.94万元。2024年1至8月份,为家庭成员支付待遇共计78.92万人次,9499.48万元,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成效显著。为方便更多参保群众享受“家庭共济”政策,我省医保部门开发微信小程序,按照以下步骤操作即可办理。微信搜索“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找到首页【业务办理】模块的“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添加我的近亲属,录入身份信息并进行承诺书签名后即可绑定成功,享受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另,如需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也在“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模块内,点击居民医保费用缴纳按钮按流程操作即可。(详见下图)
需要注意的是:
1.“个人账户共济”授权人需为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被授权人为授权人的近亲属,且需要是河北省职工医保参保人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2.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参保状态均为正常参保。
3.共济操作的发起人为职工参保人;且家庭共济不等于“亲情账户”,这是两个不同的功能,监护人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添加亲情账户后,可帮助亲属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用于挂号、买药、结算,但不能实现个人账户共济。
4.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被共济人使用,但是被共济人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5.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来源:保定医保
编辑:晚小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