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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罗烜:交易场所审批监管逐层下放和分散是该领域混乱的源泉

鹿头社 2022-10-19

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起初是由证监会直接关注并且有效监督着的,此前证监会不定期都有检查小组(调研小组)对全国的各类交易场所(此时主要是商品现货类交易场所,此前称之为中远期平台)进行走访、调研。如此前的证监会的姜洋调研组去山东调研对中远期平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就摔过杯子,相关新闻有媒体披露过了。商务部曾经有一个大名单有56家。而那时平台数量仅比56家多一点点,有的稍晚开的,暂未进入大名单而已,但是数量是可控未爆发的。


但是后续地方交易场所从中远期平台开始爆发,演变成众多的平台,包括金融该资产交易所、股权交易中心、碳排放、环境能力、酒类、文交所都开始建立了。而证监会已经无法对这些地方平台进行有效的全部进行统筹和管理,而这些平台的成立并未是通过证监会的批准而成立,是由地方自发建立,同时在地方上也多数不需要批文就可以建立,少数通过批文建立也是为了迎合一些地方政策获得一定的扶持。


在2010年、2011年期间地方平台已经发展到了一个高达,主要是天津平台的集中爆发和产生的市场影响力,为了监管和清理、防范已经出现的个别平台的风险,国务院出台了38号文、次年2012年出台了37号文,基本明确了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审批的权利下放给了地方政府。


而此次的38号文并未阻止交易场所的爆发,反而催生了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集中爆发,而2014年央视315晚会的曝光再一次让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集中爆发,市场到了新的高度,基本在2015年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达到了沸点。


而地方政府监管各类交易场所权利进一步下放了更低一个层面,如保税区、开发区、国家新区等。


证监会(实质性在关注着各类交易场所,虽未实质监管,但是对此类平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权威性)——————>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主要是省金融办审批)——————>区金融办/商务部门。


以下附大连下放管理权限给金普新区文件:


对于各类交易场所的简政放权,把审批权利下放太多级,同时部分省份存在副省级城市,一度同一省份中副省级城市建立的平台超过全省除了副省级城市之和。出现了一个省份几个审批和监管口,如:山东省就存在山东省(除青岛)和青岛两个口,浙江省就存在浙江省(除宁波)和宁波两个口。福建省、广东省也存在这样的情况。


而起初38号出台后各省市多把监管放到省金融办(局)、后商务部一个文件出台后,部分省份又把商品类监管放给了商务厅、后续文交所又给了文化厅等。


很多人并未注意金融办的发展情况,金融办是在2010年慢慢组建的一个新的政府部门,并未有很强的监管能力,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爆发的时候对于该领域并不深刻的认识,慢慢在管理过程中,建立起来的监管的方式方法后,监管又移交给商务部门等其他部门,而其他部门又要重新学习这些监管。这样根本短期达不到强监管和严要求的地方。特别是这种权利又下放到了属地原则的市、区、县级,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更无法短时间胜任,同时一个省里审批的企业,包括一些企业性质,一个区里、县里的监管工作的人员能有那个权威去监管吗?


监管的必须是以上之下的,必须拥有一定的权利和权威。而各地大量的大型企业、甚至国企、央企、上市公司都参与了这些项目后,一个区里的人员能够胜任监管吗?即使是省里金融办或是商务厅也不过某个部门在监管,人数最多也就3到5个人,能够监管全省的各类交易场所吗?


所以交易场所审批监管逐层下放和分散到多个政府部门,面对各类交易场所的股东背景,慢慢丧失了管理权威甚至可能滋生一定权利寻租。


对于各类交易场所需要的仍是集中管理和全国一碗水端平,故对于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攻坚战来说,权利集中化、区域统筹化是需要考虑的,不要以一个省来考虑交易场所的规模和数量,应该以大片区来规划,如:华东、华南、华北、西部大范围来规划,而各个省份应该放弃一定的利益,让或许还能留存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真正融合到中央的统筹之中。


在此发文建议集中管理、全局统筹、尽量中央直接监管或是大片区组建联合工作部门监管。只要这样才能真正的健康发展,要不仍容易陷入各省市互相效仿和攀比的恶性循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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