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这3个路口严查"冲绿灯",老司机快来补课
红灯停、绿灯行大家都知道。
可是“闯绿灯”有时候也会面临处罚,
深圳交警又将出招
该局官方微博透露
9月1日,深圳将对‘闯绿灯’违法行为用高清电子警察抓拍处罚
宝安3路口电子警察上岗查处“冲绿灯”
1.北环路环镇路口
2.前进二路洲石路口
3.宝安大道新安六路口
其他17个路口
福田区:
华富路振华路口
南园路华发路口
侨香香梅路口
南山区:
北环路科苑路口
科苑路科发路口
沙河西路茶光路口
坪山新区:
锦龙大道横坪路口
东纵路金碧路口
东纵路中兴路口
龙岗区:
布澜路水官高速路口
布沙路南岭村路口
布沙路东大街路口
布龙路南坪快速路口
光明区:
北环路长春路口
建设路长春路口
龙华新区:
致远路双龙街路口
梅龙路民乐路口
金龙路新区大道路口
试运行的电子警察日均抓取机动车“冲绿灯”违法行为8宗。
老司机们
你们对这个法规了解有多少呢?
赶紧来补课!
请各位乘客系好安全带
坐稳扶好
老司机
要开车了!!
闯绿灯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闯绿灯”就是上述法律条款的口语化表达,简单来说,就是指在前方路口已经发生拥堵的情况下,虽然信号灯为绿灯,但如果驶入交叉路口,可能会造成交通更加拥堵的行为。
小编在这里特别提醒,上下班高峰期在一些车流人流比较密集的十字路口,绝大部分情况下会有交警出现在十字路口出现疏导交通,这个时候,大家只要听从交警指挥,依次耐心通行,就可以啦!
交规对“闯绿灯”有规定吗?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2、《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对“闯绿灯”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第十二条第(四)项,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3次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万一在拥堵的时候,没有交警指挥, 什么程度的拥堵不能通行?车主自己该如何判断?
如何处罚?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对“闯绿灯”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第十二条第(四)项,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3次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在实际行驶中,只要大家遵循执法交警的指挥和引导
处罚出现的概率并不大。
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很重要!
即便是绿灯,也要小心通过,
宁让三分,莫争一秒!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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