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试点评估组为何给了这么高评价?用好这些经验你也能成为典型
本期编辑:任智超
自上周推出《奋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巡礼》第一期报道以来,得到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关注。大家纷纷表示,河北的综合改革经验看得很过瘾,对各地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很有帮助。
今天,中合小编要继续向大家分享试点地区的典型经验啦。在这之前,小编想先请大家做个测试,小编说出三组关键词,您来猜这是哪个省的供销社。
农民进城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
2
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
3
土地托管服务
没错,您一定猜到了
这就是山东
自2014年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就被贴上了“农民进城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的标签,然而,这只是其改革成效的一点,绝不是其全部,意义也远非如此。
2014年5月,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在6市18个县展开综合改革试点。如今,山东省社在改造自我和服务农民两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效果——形成了“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依托打造土地托管服务圈,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创新工程为引领搭建协同为农服务机制,以‘3控3×6+1’H型双线运行机制为核心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的改革路径,不仅开创了农业服务规模化新模式,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重要路径选择;而且还找到了在村级改造自我的实现路径,形成了强村固基、富民兴社的共赢格局。
截至2016年,仅“村社共建”一项就为村集体和农民分别增收6.28亿元和31.34亿元。作为衡量综合改革成效最重要的一把标尺,农民受益可见一斑。
山东省社积极构建与“三农”紧密互动、互惠共荣的新型合作金融服务体系,有效缓解了农民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评估组在对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后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山东经验
从实践成效看,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顺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体现了对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道路的深刻认识,摸索出“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实现方式,而且对“三农”其他领域产生了溢出效应,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较高的推广价值。
评估组给了如此高的评价,具体有哪些经验值得各地学习推广呢,一起来学习下。
如何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
自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积极进行自我改造,努力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其在自我改造的最大特点是从“姓农”做起。
举措
1
开展“村社共建”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侯成君:
改造自我,首先从最基层做起,从帮助农民组建合作社开始。在村级,实施“村社共建”创新工程,不仅利用党建的力量让供销合作社再次扎根农村,还为促进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提供有效抓手。
2013年9月,山东省社推进“村社共建”创新工程,紧紧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坚持与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精准扶贫、第一书记、经营服务相结合,与村“两委”共建农民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和干部队伍,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向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生活服务“双覆盖”,使供销合作社从最基层实现了“姓农”的要求。
图为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新型农村超市。
“‘村社共建’不仅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和服务功能,探索了以合作经济方式推进强村富民的新路子,还提升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巡视员孙国伟坦言,有了“村社共建”,特别是共建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才成了有本之木,故“村社共建”是供销合作社改造自我的源头和基石。
举措
2
打造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张传会:
我们把以农民为主体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作为改造自我的重要途径。依托基层社,组建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与基层社融合发展;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与县级农业服务公司联合建设为农服务中心,两者与基层社共同构建乡镇层面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图为莒南供销社洙边为农服务中心。
截至2016年,山东省社系统已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16205家,组建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912家,吸纳全省200.5万户农民入社。
2014年9月30日,高密市社成立山东第一家县级区域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市编办登记其为事业法人单位,并赋予相应职能,与供销合作社“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这是在县级层面,山东省社实施的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改造。
截至2016年,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已成立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98家,临沂、潍坊、枣庄、莱芜、济宁、德州市及所有试点县已实现全覆盖;全省已注册成立146家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实现了全覆盖。
举措
3
构建“3控3×6+1”H型运行架构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侯成君:
只有让农民参与并有更多的话语权,让农民得到更多利益,让基层社得到更好发展,让农业现代化更快推进,才能保证为农服务体系的可持续运行,保证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顺利推进。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在省(市)级层面的改造是,构建“3控3×6+1”H型运行架构。它为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提供制度设计,确保供销合作社“为农”“务农”“姓农”,也是山东省社加大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力度的一项固本谋远的重要改革。
为了保障农民利益,本着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中设定了“两个比例”:一是2:8,即实体性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建中,基层社持股比例一般不超过20%,农民社员持股不低于80%;二是3:7,即在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投资中,原则上县农业服务公司不超过30%,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不低于70%。政府扶持资金可按比例以股权形式量化给农民社员,也可部分作为供销合作社的股权进入县农业服务公司。
按此计算,农民社员在为农服务中心的持股最低为80%×70%=56%,既保证了农民占大股,构建了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共同体,又密切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如何构建现代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目前我国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还有一种有前景的方式,就是土地托管。山东省社系统积极探索出了以土地托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模式。
举措
1
土地托管服务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许广民:
通过服务规模化逐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从平原地区到丘陵、山区,从粮食等大田作物到经济作物、果树乃至畜禽饲养、房屋,托管的业务内容也从土地作业到畜禽饲养作业。长期实践探索中,土地托管主要形成了包括以“耕、种、管、收、加、贮、销”一条龙的“保姆式”全托管和两项以上服务内容的“菜单式”半托管服务两种方式,农民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深受欢迎。
图为山东省供销社正在开展大田托管及农作物统防统治。
为增强土地托管能力,山东省社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经过反复实践探索,在平原丘陵地区以大田作物托管服务为主的为农服务中心,形成“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在山区以林果等经济作物托管为主的为农服务中心,服务半径约6公里,辐射面积约10万亩,大致形成服务圈。
为更广泛推广土地托管,山东省社加快推进“两个延伸”“两个提升”,服务对象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向分散经营农户延伸,服务领域由大田粮食作物向山区、丘陵经济作物延伸;服务手段由机械化服务向全产业链科技进步提升,服务方式由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向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
通过土地托管,可增加有效种植面积10%以上;实施规模化农机作业,可使粮食作物每亩增产10%—20%,为农民节支提效400—800元/亩,经济作物可达千元以上;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飞防作业,可降低农药使用量20%,有效防治率超过96%……
图为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里的农业机械正整装待发。
举措
2
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山东省社通过开展土地托管等实现服务规模化的同时,所形成的生产标准化、集约化优势,也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条件。
高密市孚高农业服务公司借助土地托管形成的优势,与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山东望乡食品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专用小麦订单生产和深加工;还与正大集团合作,推动由玉米订单生产、饲料加工向养殖业发展;已带动当地订单小麦、玉米种植面积10万亩。
枣庄市山亭区店子供销合作社成立枣店香大红枣合作社,托管的6万亩大枣价值大幅提升,产值由原来的亩均不足3000元,提高到8000元以上。
临沂河东区社通过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形成了种植业、肉鸭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全产业链闭合的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每年肉鸭加工能力达到2000万只,年饲料生产能力60万吨,可为60万亩粮食作物提供规模化服务。
淄博池上镇供销合作社托管农村闲置住宅,发展乡村旅游,实施精准扶贫,用两年时间帮助池埠村脱贫摘帽、找到可持续的致富路。
实践效果是最好的证明。3年时间,全省土地托管面积已达2107万亩(不含复种指数)。为此,山东省社提出,到2020年建设1500处为农服务中心、实现土地托管服务圈涉农乡镇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与此同时,在加强科技应用、升级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整合资源形成为农服务协同机制等方面改革在齐鲁大地上也开展得有声有色。越来越多的农民获得了供销合作社提供的多种服务,认可其为农服务能力。
图为山东供销社农业服务公司正在进行大田飞防作业。
主任谈改革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侯成君:
直面现代农业
全面提升农业服务供给质量
两年多来,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丰硕成果,是缘于我们遵循了国办〔2014〕37号文件对试点工作提出的“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
改革伊始,山东省社认识到,在农业农村转型的当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农村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日趋明显,“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成为时代命题。同时,由于生产要素价格上升和农产品价格下行等原因,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也面临“成本升、利润薄、转型难”等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山东省社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土地托管服务方式,以规模化服务布局农业社会化服务,构建起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
在推进完善土地托管服务过程中,山东省社以“两个延伸”、“两个提升”为新动能,提高农业服务供给质量。为推动大面积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山东省社创新推进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以此提升服务效率和供给质量。随着规模化服务的有效推进,很多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比如,农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问题,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问题。新型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方案等,通过供销合作社这一强有力的规模化服务主体,得以迅速推广、落地生根。
山东是国务院批复从事农村合作金融的唯一省份,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参与制定并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和《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总结推广滕州“448”、高密“436”模式,引导县级社、基层社在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内部规范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确保“两头堵死、封闭运行”,最大限度防控风险。截至2016年,全省系统规范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合作社210家,互助资金总额5.2亿元。
山东省社直面现代农民、现代农业需要什么样的合作经济组织的现实,将其作为改造自我的出发点。一方面,明确宗旨。明确了改造自我是建立在以为农服务为根本目的、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的宗旨。另一方面,确定阵地。为农服务的阵地在农村,山东省社将基层组织体制建设作为改造自我的前沿阵地。于是“村社共建”成为山东供销合作社在村级自我改造的实现路径,利用党建的力量让供销合作社再次扎根农村,是基层工作的抓手,实现“姓农”,实现“强村固基、富民兴社”。
体制机制创新是提高农业服务供给质量的有力保障。山东省社加大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力度,从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激发内生动力入手,创新提出以“3控3×6+1”双线运行机制为核心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的制度设计。
经过近3年试点,改革方向越来越明,信心越来越足,干劲越来越大,形象越来越好。目前,全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正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士气,遵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按照为农服务宗旨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方向,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
特别提示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在综合改革试点中还有很多积累的宝贵经验没有一一列举出来,侯成君主任在谈改革思路时也详细讲到了供销社应该如何改造自我,服务农民。同时,评估组对山东省供销社的经验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总结出了典型经验。想要详细了解这些内容,敬请关注4月14日《中华合作时报》A2版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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