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放假和开学时间
(一)学生安排
1.在籍生:2020年7月10日—8月28日放暑假,8月29日、30日(周六、周日)返校报到、注册,8月31日(周一)上课。
2.2020级“专升本”学生:8月29日前发放完录取通知书,8月29日、30日(周六、周日)报到、注册。
3.2020级新生:暂定9月7日、8日(周一、周二)报到、注册。
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教职工安排
暑假期间,学校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职工轮休,并做好假期工作,全体教职工最迟不晚于8月28日开始上班。
1.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收尾工作,制定学生返校后的各项教学衔接方案,安排好假期相关工作,专任教师和实验人员在完成好教学任务的前提下休假。
2.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实行假期轮休制度。
3.保卫处、后保办等单位临时用工人员的休假安排报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一)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学校党委和校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继续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二)安全稳定工作
1.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防汛、防溺、交通、饮食、消防、网络与信息安全、居家安全等,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落实学生网上安全告知、健康教育等相关制度。
2.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暑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以防火、防汛、防盗、防雷电、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对门、窗、水、电、气及危险品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安防责任制,尤其是科研场所、实验室,务必定点定位,落实到人。
3.维护校园稳定。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围绕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的释疑解惑,把握舆论主导权;有关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舆情动态监控,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强校园巡逻巡查,严格校门管控,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暑假期间,各单位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暑期做好申硕攻坚、服务孝感行动计划、人才引进、招生就业、防汛抗旱减灾等工作,做好2020年专升本考试组织、录取工作。
招就处要做好招生就业工作;教务处、学科办(研究生工作处)和各教学学院要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教学计划安排和秋季开学准备等各项工作;人事处、各教学学院要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做好特殊时期的人才引进工作;科技处要做好各类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发规处要做好“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成人教育学院要做好成人教育的线上教学和全日制自考助学招生工作;组织部要做好精准扶贫协调服务工作;基建处等部门要加快推进三园区建设、标准化考场建设、暑期维修等工作;教学、科研及实验室管理部门要做好相关管理工作,保证有关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安全有序;后保办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好假期在校留学生和外教的后勤服务。
各单位要提前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开学后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相关部门和各学院尤其要统筹做好学生返校和迎新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统筹好疫情防控、防汛抗旱减灾和日常工作三项值班任务,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信息渠道畅通,做到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妥善处理。全校师生假期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中层干部外出离开孝感前,要按照程序请假报批,同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请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值班安排(电子版)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学校总值班室)和保卫处。
学校值班电话:0712-2345678(夜间值班电话:0712-2345110)。
学校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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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暑期主要工作安排表.doc
防疫知识小黑板
前往公共场所怎样预防新冠病毒感染:
(1)保持工作场所室内通风换气;在人流密集场所,佩戴口罩以减少接触病源风险。
(2)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袖或屈肘将口和鼻完全遮住;将用过的纸巾立刻扔进封闭式垃圾桶内;咳嗽或打喷嚏后,用肥皂和清水或含酒精洗手液洗手。
(3)外出回家后及时洗手,如有发热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时,及时到医院就诊。
(4)避免聚集,保持1.5米社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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