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大学教师职称评审分类势在必行

2015-02-10 贾珍荣 科学网


近日,有媒体爆料:湖北职称评审弃唯论文论试转重科研轻教学局面。链接如下: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5/2/313234.shtm

不出意外,继川大周鼎事件之后,湖北的这一改革举措有可能再次引起关心职称评审问题的人们的热议。

按理说,无论是什么职称评审制度,应该是教学强、科研也强的那些教师在大学成为最大的赢家。但是,在现行职称评审的制度作用下,目前的大学中却存在以下三种畸形生存状态的教师:

第一种是学术强、教学弱、在学校还“通吃”的“跛腿”教授(这是很糟糕的事情,如果学术是真的强,那还勉强说得过去,如果学术是各种扯淡的学术……我是不敢往下想了)。

第二种是教学强、学术弱、在学校基本不招待见的“老黄牛”教师(注意我说的是教师,不是教授,这样的教师在退休前往往都很难混到教授)。

第三种就是既无教学,也无科研的“轮椅”教师(还是说的教师,算是勉强的称呼。既不搞教学,也不做科研,还拿着纳税人的血汗钱,要说糟糕,没有比这种类型的教师更糟糕的了)。

让我们回到新闻中来,湖北省的这种改革有没有必要?当然有!但必须提醒的是,我们一定要警惕从一个极端走向走极端(一矫枉就过正是我们的特长和特色),从现行的科研为王、忽视教学的制度改革成教学为王、忽视科研的制度。大家心里都清楚,目前的职称评审制度的问题根本在于一刀切(当然,这也是我们的特长和特色)。教学和科研本来都是大学教师分内之事(搞科研不能丢了教学,完全搞科研那你可以转到研究员编制队伍去。抓教学也要做科研,不做科研的教师很难做好教学)。但一个显然的道理是,个体差异导致不可能所有老师客观上都适合做科研或者主观上都愿意做科研。既然如此,我们就应该尊重教师个体差异,而不是搞一刀切。一刀切的后果就是“逼良为娼”。这个话虽然很俗,但是理却不俗。上述三种畸形生存状态的教师的存在就是证明,我们的学术论文数量全世界最多但质量却令人汗颜也是最有力的证明。

上述事实和现实说明,制度的设计应该是尊重教师的意愿,激发教师的兴趣,提高教师的教学或者科研水平。制度应该保证那些愿意做科研的教师潜心去做科研,喜欢教学的教师专心去教学。让教学强的教师可以往教学上去靠,尽管去靠,靠到极致,都靠到全国优秀教师、五一劳动奖章去。科研强的教师可以往科研去靠,尽管去靠,靠到极致,都靠到诺贝尔奖那里去。说到这里,这里讲诺贝尔奖只是个说法,现实中那些插科打诨的所谓科研离真正的学术还很远。其实我们都清楚,大多数教师做的科研最终还是要为教学服务。

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我认为,职称评审制度必须实行分流分类。否则,像现在这样玩下去必然的结果是,大学教师一方面无心教学,另一方面搞出很多垃圾科研。或者那些真正愿意做科研、有能力做学术的教师反而被束缚。通俗地说就是,教学和科研一头都没抓住。可以很容易预见的是,“跛腿”教授、“老黄牛”教师、“轮椅”教师必将越来越多。一旦这种状况出现,教学荒了,学术滥了,大学毁了。我想说的是,中国大学已然出现这样的趋势!这,还真不是耸人听闻。

这个分类论并非绝对地将教学和科研分开,而是在比重上加以调整,比如,教学有教学的权重,科研有科研的权重。或者如湖北的这种做法进行分类评审,分为教学为主型教授和科研为主型教授。总之,我们搞职称评审制度的目的还是在于激励而不是功利。分类评审或者说分流的做法可以用制度保证有志于科研和有志于教学的教师一样有动力、有尊严,有成就感,能被尊敬。

当然,这种分流的分类评审制度变革的具体设计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到底如何设计科学的制度还需进一步探讨。比如分类到底怎么分;比如科研评价体系制度的设计。

说道这里需要置喙几句。我一直有一个有趣的疑问就是,论文数量能够证明教师的科研水平吗?如果停留在一个科研水平上,无论你发多少篇文章都是在原有水平上的重复。有人说,没有量变怎么会有质变?但在国外为什么会有所谓的“代表作制”一说呢?这种制度实际就是鼓励科研水平的提升,而不是鼓励发表论文数量的啊。这种制度为什么尤其存在的理由呢?我不太明白!

鉴于具体制度设计的复杂性,所以,这里我讲的只能算是提出一个思路或者说理念。英国启蒙思想家、经济学家大卫·休谟讲过,尽管人是由利益支配的,但利益本身及人类的所有事务,是由理念支配的。只要我们的理念正确,在正确的理念下完全可以通过制度的调整来解决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但如果理念错了,再怎么绞尽脑汁地去设计制度也不可能把事情做好的。这种分流的分类评审核心是尊重教师的兴趣、特长、意愿,而不是像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造成“教学荒了,学术滥了,大学毁了”的糟糕状况。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说,现行职称评审制度看似制度的问题,实质上是理念的问题。

到底是“两个凡是”正确,还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就是理念的问题。在放开手脚搞改革开放之前,我们有必要对理念来个大讨论。同理,对于职称评审的问题,我们也有必要来个理念大讨论。湖北省开了一个分类评审的先河,这会不会成为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一个里程碑式事件呢?我们拭目以待。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