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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选拔自费交流生2017年春季赴台湾 彰化师范大学学习的通知

2016-10-09 新媒体中心 岭南师范学院

我校友好合作学校台湾彰化师范大学2017年春季交流生项目已开始招生,根据两校协议该校为我校提供9名自费交流生的名额邀请。经学校研究,自费交流生将在全校范围内以自我推荐、二级学院推荐和面试以及学校审核相结合的方式选拔,期限为一学期。具体要求如下:

选拔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

2、品性端正,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

3、有较好的才艺、体育专长;

4、专业请参照附件《彰化师范大学2017年春季大陆交换生招生资讯》:

注:(1)申请交换至该校中文系、辅咨系者,请勿超过2位。(2)本科生申請交換至研究所,限大三、大四之學生。

赴台学习时间

半年期: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


修读课程与学分

学生赴彰化师范大学修读的课程以该生在我校需修读的课程为主,结合彰化师范大学已开设之科目选修,详细的课程请至该校网站查询(http://www.ncue.edu.tw)。考试合格后,我校承认学分(具体承认学分之课程学生需与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协商),但公共必修课在彰化师范大学没有开设的,必须回校后重修。


学费、住宿及相关费用

交流生在赴台学习前需按照我校的标准缴纳学费到我校,抵台后按该校的标准缴交学费。赴台相关办证费、往返交通费、在台住宿费、意外医疗保险费及生活费等由学生自理。交流生须按照彰化师范大学的安排入住该校的学生宿舍。


研修所需经费估算如下

费用明细

项      目

人民币(CNY)

台     币  ($NT)

备      注

学杂费 (依学院别不同)

7600~9800

38,000~49,000

一学期费用。

入台证申请费

120

600


住宿费

1306~1946

6,530~9,730

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依该校规定收取。

寝具

300

1500


磁卡钥匙

(保证金,退宿时退还)

200

1,000


生活及膳食费

1000至1200

 5,000至6,000/月


在台意外医疗保险费(在大陆购买)

约700


1.  约4~5个月;

2.此保险含境外医疗部分(如看牙医、生病等);

3.按我校要求:每位学生强制保险

体检费

约400


在湛江指定医院体检

赴台通行证申请费用(大陆)

约100



往返机票费

约3,500元(含税)



※ 本表项目、金额如有调整异动时,依该校相关单位公告为主。

 ※此估计谨供参考:1人民币约5.0新台币


学生管理

交流生修读期间的学习与生活管理由彰化师范大学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参照该校的管理规定执行。


协助与辅导

彰化师范大学将给予交流学生各方面的协助与辅导,包括派员接机、安排宿舍等,使其尽快适应新环境。


交流生的遴选办法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及要求选拔品学兼优的学生,由二级学院院长签名批准并盖章后报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查报名材料并确定名单上报学校审批;负责指导录取学生填写、审核并完成彰化师大的相关申请材料;联系台湾邀请函、台湾入台许可证明书;起文向省台办报批及指导学生办理赴台通行证等事宜。


截止日期及有关事项

请于2016年10月13日前确定人选,并把下列资料1交行政楼209室,其余资料可推迟到10月18日前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岭南师范学院赴台交流生项目申请表》

2、认真阅读《岭南师范学院交流生项目学生须知》,并填写《紧急情况联系信息表》一份

3、彰化师大材料要求

申请应备文件

(请提供电子文件)

入学申请

申请文件:

1.来台就学申请表

2.自传

3.申请入学财力证明书

证明文件:

1.身份证正反面

3.学校开立之在学证明

4.学校开立之历年成绩单

(以上资料请汇总成1个pdf檔) (文档名:文件名+校名+姓名)

其他:

1.交換學生健康自述表

2.健康检查项目表(丙表) (文档名:文件名+校名+姓名)

(体检证明:自行下载附件中的表格)需是湛江市国际旅行卫生体检中心的体检证明。请提供3张两寸近照和台方要求的体检表于每日(工作日)上午十点前前往该中心体检。地址:霞山椹川大道南2号。可乘坐1路或13路至江霞广场下(斜对面)

代办入台证

申请文件:

1、彰化师范大学提供电子入台证申请表(Excel)电子版(格式:EXCEL,文档名:文件名+校名+姓名)

证明文件:

2、学校开立之在学证明彩色扫描文件(文档名:文件名+校名+姓名)

3、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文件(jpg格式)(文档名:文件名+校名+姓名)

4、学生证彩色扫描(文档名:文件名+校名+姓名)

5、白底彩色相片电子版(格式:彩色JPG,小于500KB,文档名:文件名+校名+姓名)

(附照片尺寸,请严格按照片尺寸要求提供):a、最近6个月内所拍摄之彩色、脱帽未带有色眼镜,五官清晰、不遮盖,相片不修改,直4.5公分横3.5公分,人像自头顶至下颚的长度不得小于3.2公分及超过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纸照片。b.分辨率限150~300dpi,格式为jpg、jpeg。 c.照片宽度需介于430像素至500像素之间,高度需介于570像素至660像素之间。 d.不得使用生活照或合成照片。


录取

10月17日前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各二级学院报来的名单整理上报学校领导审批后正式录取。


选拔及赴台手续时间安排

10月13日前  各二级学院组织选拔赴台自费交流生并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递交《岭南师范学院赴台交流生项目申请表》

10月14日前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并确定自费生名单

10月17日前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自费生名单上报学校审批并公布录取名单

10月18日前  自费交流生提交申请入台许可证明书及研修许可书所需材料

10月19日前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送材料至彰化师范大学

10月30日前  彰化师范大学各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发布最终录取名单

11月20日前  彰化师范大学办理邀请函及行程安排并邮寄至我校

11月30日前  指导学生准备个人信息材料,起文并向市及省台办申请办理赴台批件,指导办理医疗保险事宜

12月10日前  彰化师范大学办理入台许可证明书及研修许可书并邮寄至我校

12月25日前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安排学生到市台湾事务局接受行前辅导,指导到公安局办理赴台通行证、购买赴台机票、在台学习及生活等事宜。

2017年1月20日前  学生到各二级学院办理离校手续

2月20日  离校赴台


十一联系人

高老师, 联系电话:3183217

李捍华, 联系电话:3183693

请各相关单位抓紧时间做好宣传及选拨工作。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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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务处

编辑|朱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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