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向学校扩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根据全国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五个一律”精神和省教育厅2月底前不开学精神,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封闭性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根据省厅最新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通知精神,师生不再按照《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规定的时间返校,但其他返校工作要求不变。师生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如教职工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返校的,须提出书面申请。校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特殊公务来访人员凭身份证,经核准后可进入校园;凡需入校联系工作的校外人员,需相关单位和教职工提前报备给入口与治安组。进校人员须自觉出示有效证件,配合校卫队员做好询问、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有明显发热症状的来访人员谢绝入校。教职工和学生凭校园一卡通、工作证或学生证进入校门;校内教职工家属、没有校园一卡通的教职工及校内租户凭保卫处发放的临时出入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进校人员须自觉出示有效证件,配合校卫队员做好询问、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校内师生如有发热症状应配合做好记录,并报防控与救治组。临时出入证办理时间:2月10-13日9:00-20:00,办理地点:北二门校园110值班室,联系电话:3183446,2473110。校内师生如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立即向防控与救治组报告,由防控与救治组根据隔离观察相关规定严格办理。各单位要教育和提醒教职工、教职工家属和学生积极配合学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行为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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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学校疫情防控办
编辑 | 游珊珊 李林香 梁燕飞
审发 | 关天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