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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退费工作的通知
全体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費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20]4号)要求,现将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退住宿费工作通知如下:
1、2017级、2018级、2019级未返校学生,以及2017级返校担任志愿者的学生,全额退还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
2、2016级毕业生和2017级返校学生(非志愿者),按学校统一安排返校日起至本学期教学结束日(或毕业离校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分予以清退。
3、2020年春季学期按5个月150天计。
4、退费方式:统一退款至有关学生本人工行卡。
(收费管理科,联系电话0759-3183350)
岭南师范学院财务处
2020年6月4日
往期回顾
3.欢迎“回家”!岭南师院首批186名学生返校当志愿者来源 | 学校财务处
编辑 | 李林香 梁燕飞
审发 | 关天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