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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退费工作的通知

全体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費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20]4号)要求,现将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退住宿费工作通知如下:

1、2017级、2018级、2019级未返校学生,以及2017级返校担任志愿者的学生,全额退还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

2、2016级毕业生和2017级返校学生(非志愿者),按学校统一安排返校日起至本学期教学结束日(或毕业离校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分予以清退。

3、2020年春季学期按5个月150天计。

4、退费方式:统一退款至有关学生本人工行卡。

(收费管理科,联系电话0759-3183350)


岭南师范学院财务处

2020年6月4日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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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学校财务处

编辑 | 李林香 梁燕飞

审发 | 关天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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