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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清明节4月3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劳动节5月1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课。对应补上5月4日(星期二)、5月5日(星期三)的课。

(三)端午节:6月12至14日放假,共3天。

二、有关要求

1.疫情期间,广大师生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减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避开人流密集区域,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主动向学校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2.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严格校门管理,把好校门第一关;加强巡逻巡检,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稳定。各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放假期间,不能停止生产、工作的单位,请根据实际需要妥善做好安排;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工作联系,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4.如上级有新的要求,按上级最新要求执行。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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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岭南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整理 | 黄园斐

编辑 | 黄园斐 赵宇清 张少华 李云蔚

审发 | 郭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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