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公告|关于选拔免学费交流生及自费研修生2016年秋季赴台湾屏东大学学习的通知

2016-03-30 新媒体中心 岭南师范学院

我校友好合作学校台湾屏东大学交流生项目2016年秋季班已开始招生,此次该校为我校提供4个免学费交流生和12个自费研修生名额。经学校研究,决定由化学化工学院、体育科学学院、人文学院和法政学院各选拔1名免学费交流生参加;自费研修生将在全校范围内以自我推荐、二级学院推荐和学校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选拔,期限为一学期。

一、选拔条件

1、 学习成绩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

2、 品性端正,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

3、 有较好的才艺、体育专长;

4、 专业请参照附件《台湾屏东大学2016年秋季班简章》

二、赴台学习时间

半年期:2016年9月12日至2017年1月13日止

三、修读课程与学分

学生赴屏东大学修读的课程以该生在我校需修读的课程为主,结合屏东大学已开设之科目选修,详细的课程请至该校网站查询(ww.nptu.edu.tw)。考试合格后,我校承认学分(具体承认学分之课程学生需与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协商),但公共必修课在屏东大学没有开设的,必须回校后重修。

四、学费、住宿及相关费用

交流生在赴台学习前需按照我校的标准缴纳学费到我校,免费交流生无须再在屏东大学另缴纳学费,但自费研修生需按该校的标准缴交。赴台相关办证费、往返交通费、在台住宿费、意外医疗保险费及生活费由学生自理。抵台后须按照台湾屏东大学的安排入住该校的学生宿舍

每学期(四个月)研修所需经费估算如下

交流生(公费生)或研修生(自费生)选修以下课程须须另缴交费用明细:            

 ※此估计谨供参考:1元人民币约5元新台币计

五、学生管理

交流生修读期间的学习与生活管理由台湾屏东大学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参照该校的管理规定执行。

六、协助与辅导

台湾屏东大学将给予交流学生各方面的协助与辅导,包括派员接机、安排宿舍等,使其尽快适应新环境。

七、交流生的遴选办法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及要求选拔品学兼优的学生,由二级学院院长签名批准并盖章后报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查报名材料并确定名单上报学校审批;负责指导录取学生填写、审核并完成屏东大学的相关申请材料;联系台湾邀请函、台湾入台许可证明书;起文向省台办报批及指导学生办理赴台通行证等事宜。

八、截止日期及有关事项

请于2016年4月6日前确定人选,并把下列资料1交行政楼208室,其余资料213可推迟到4月14日前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岭南师范学院赴台交流生项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二式各二份及电子版(彩色版)

3《屏东大学大陆地区学生研修申请表》(本科生)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4《屏东大学大陆地区学生研修计划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5《入台证申请资料》(请填写EXCEL表格)电子版(无需纸质版)

6成绩单(盖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电子版

7在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电子版

8白底彩色相片2张及电子版(附照片尺寸,请严格按照片尺寸要求提供):最近6个月内所拍摄之彩色、脱帽未带有色眼镜,五官清晰、不遮盖,相片不修改,直4.5公分横3.5公分,人像自头顶至下颚的长度不得小于3.2公分及超过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纸照片,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9健康证明(体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电子版:需是湛江市国际旅行卫生体检中心的体检证明。请提供3张两寸近照和台方要求的体检表于每日(工作日)上午十点前前往该中心体检。地址:霞山椹川大道南2号。可乘坐1路或13路至江霞广场下(斜对面)。

10《个人资料直接收集告知声明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11《意外事故紧急处理委托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12认真阅读《岭南师范学院交流生项目学生须知》,并填写《紧急情况联系信息表》一式一份

13《校外参访家长同意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注:文档名:文档标题+校名+姓名,请将213(扫描件、word文档或(EXCEL表格)的电子版发至gyrljw@sina.com

九、录取 

4月8日前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各二级学院报来的名单整理上报学校领导审批后正式录取。

十、 选拔及赴台手续时间安排 

2016年

4月6日前  各二级学院组织选拔赴台免学费交流生及自费研修生并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递交《岭南师范学院赴台交流生项目申请表》

4月7日前  自费研修生面试选拔

4月11日前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整理名单上报学校审批并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4月14日前  交流生及研修生提交办理入台许可证明书及研修许可书所需材料

4月15日前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电子版材料及特快邮寄纸质材料至台湾屏东大学

6月15日前  屏东大学办理邀请函、行程安排表、入台许可证明书及研修许可书并邮寄至我校

7月1日前  指导学生准备个人信息材料,起文并向市及省台办申请办理赴台批件,指导办理医疗保险事宜

7 月10日前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安排学生到市台湾事务局接受行前辅导,指导到公安局办理赴台通行证、购买赴台机票、在台学习及生活等事宜。

7月15日前  学生到各二级学院办理离校手续

9月9日前  离校赴台(该校交流生抵台报到及免费接机时间为9月9日至11日上午8点至下午6点。  注意:(1) 以校为单位于时间内抵校,本校免费接送高雄小港机场至屏东大学。 (2) 其他时间由学生自理交通费,本校可协助联系委外车行。 (3) 学生到校时,务必与本校负责老师报告。 )

十一、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3183217

请各相关单位抓紧时间做好宣传及选拨工作。


往期回顾

校园|岭师有“腰”气

公告|想赴美带薪实习吗?赶快来报名!

影像志|毕业照征集活动火热进行中,你千万不要错过哟!


来源|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务处

编辑|邱玥琪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