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劝你远离,理财产品,不是你想买就能买的?|中盾律所
5年前,海淀区西北旺一个村庄开始拆迁,银行派了多名工作人员进行办卡宣传,后银行员工以高利诱导村民于先生购买理财产品导致于先生百万巨款血本无归,在跟银行沟通无果后,于先生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将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银行赔偿投资本金100万和利息15.75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通过银行职员买百万理财
于先生称,2011年8月,他所在的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开始拆迁,银行的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消息后指派多名工作人员进行办卡宣传,称只要拿身份证就能给办一张价值500元的金卡。
在办理业务时,该银行的工作人员王某、徐某开始极力推荐由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某款理财产品,年利率7%,收益率是完全有保障的。于先生考虑到该银行是大银行,且王某、徐某又确实是该银行的工作人员,基于这样的信任,他在该银行的办公场地购买了100万元的理财产品。两年投资到期后,于先生收到了返还的本金和利息。
2014年4月至7月,王某、徐某又找到于先生,考虑到前期投资都按时得到了回报,于是又先后购买了100万元的理财产品。
在购买半年后,于先生分别收到了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款,但之后他再也没有收到任何本金及利息。
于先生称,理财产品的基金管理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逮捕,本金和利息无法返还。但是银行方面却以王某、徐某二人已离职,所签合同与银行无关为由拒绝赔偿。
于先生认为,王某、徐某都是该银行的职员,推销某公司的基金产品是他们的工作内容,且该公司与该银行是有合作的。
就上述事件,有媒体就问了:
第一、前面2年的投资中,于先生都收到了返还的本金和利息。而出事的时候,银行的员工已经离职。那银行还要不要为此担责?
第二、于先生提出,做基金产品的公司和银行有合作,这是银行担责的理由吗?
第三、老百姓可以买理财产品吗?
第四、怎么避免在银行买到假的理财产品呢?
就以上问题,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建锋律师,接受了媒体的采访,下面我们来听听张建锋律师的观点。
第一、张建锋律师表示,从法律上讲,员工的离职,不影响单位承担责任,因为员工是在履行单位安排的工作,是职务行为,员工行为的结果和法律责任,必须由单位来承担,不能因为员工的离职而单位逃避责任。但如果有证据显示,员工买基金产品不是在履行银行交给的工作,是私下卖的,俗称飞单,那银行就没有责任。就目前报道出来的内容来看,销售人员是以银行员工的身份在卖基金产品,是在银行的办公场所卖的,可以认定为员工卖基金产品属于履行银行职务的行为,银行应该承担责任,不管员工是否离职。
第二、中盾律所主任张建锋说,基金公司和银行有合作,是银行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法定理由。基金公司和银行肯定有合作,并且有高分成。否则银行不可能让银行员工在银行的营业场所卖基金理财产品。
第三、张建锋律师特别提示:这年头,劝咱们老百姓,别轻易卖理财产品,因为非法的,无照经营的理财产品太多了,专业人士都无法区分。跑路的更是大有所在。其中,银监会印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银行不得代销无照私募基金产品。
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只能代销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不得代销该范围以外的机构发行的产品。但我悄悄的告诉咱们听众,有相当一部分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都是无照非法产品,因为高分成比例,部分银行就敢代理销售了。
第四、中盾律所主任张建锋律师告诉大家,你看重人家的高利息高回报,人家看重你的是本金。先期让你尝到甜头,后期你投入多了,他就开始跑路了。其中,有一个防骗诀窍,那就是任何高于15%年回报率的产品,将来都要跑路或涉嫌诈骗的,因为现在市场的整体平均利润率还到不了15%。基金公司拿你的钱去投资,都挣不到15%的利润,给你15%,你想可能吗?
最后,张建锋律师还说到,他们中盾律所的资本证券基金法律部律师忙的不可开交,经常有当事人卖了房买了300万、500万基金理财产品,最后血本无归,无家可回。张律师提醒大家,不要去任何理财公司、投资公司、基金公司去买理财产品,因为你不知道他的产品是真是假,不知道该公司是会诈骗跑路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等。
那再银行买就安全了吗?本事件就是银行买的,也不安全。
那如何避免在银行买到假理财产品,中盾律所主任,张建锋律师最后提醒大家注意四点:
注意一:银行卖的理财产品除了自营的还有代销的,能买银行自营的,不买代销的。
注意二:银行理财产品都可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n)上查询真假。银行自主理财产品,均具有唯一的产品登记编码,并可以用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n)查询到产品信息。这是判断产品是否合法合规的重要依据。但非常遗憾,该网站全国的平均每天浏览量只有3500-5500 人次。如果是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则可通过公示的代销产品清单查询。
凡是无法通过中国理财网、公示代销清单查询到的产品,那么就要当心了。
注意三:是否有“双录”,是否在专区销售。 所谓“双录”,是指按照银监会的规定,银行需要在销售专区内配备录音录像系统,对自有理财和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下称“双录”),完整客观记录产品营销推介、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消费者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否则就是银行失职要承担过错责任的。
注意四:风险等级是否与自己偏好匹配。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的权威统计,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大部分为风险等级为“二级(中低)”及以下的理财产品,而风险等级为“四级(中高)”和“五级(高)”的理财产品募集不足1%。是大佬们玩的,咱们老百姓别碰。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建锋律师
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