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
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对拟任干部刘长春同志进行公示。
刘长春,1970年11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苏尼特右旗旗委副书记,拟提任旗县市正处级领导干部。
公示时间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盟党政办公楼934房间。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79)12380
特此公告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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