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锡林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3号
2022年9月3日,锡林浩特市在“愿检尽检”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并于9月4日至6日组织开展了3轮区域核酸检测。为全面排查潜在隐患,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9月7日起,继续在全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时间
2022年9月7日—10日,每日6时开始,每天进行1轮全员核酸检测。
二、核酸检测人员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人员范围为锡林浩特市中心城区所有人员,包含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员。
(二)请所有市民按照社区统一部署,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全员检测、不漏一人。
(三)所有市民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携带手机、有效身份证件。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结束后立即返回家中。
(四)本次核酸检测全员免费,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五)从本次核酸检测开始,每次核酸检测将向市民发放“已检测贴纸”,作为参与全员核酸检测的唯一标识。
(六)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人员,由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所属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可由流动采样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七)核酸检测期间,除持有工作证、车辆通行证和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必须在现居住地保持静止,避免外出。
三、相关要求
(一)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各小区(嘎查、分场、居委会)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出行,原则上必须居家。所有人员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外出不聚集,主动配合做好风险排查、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对全市各交通道路和城市入口实施严格交通管制,人员和车辆只进不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生活保障车辆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出入,公路、铁路、航空等公共交通暂停运营。全市居民(含滞留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由所在社区(嘎查)、单位开具证明,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
(三)除保供超商、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四)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除包联社区工作任务外,均居家办公、线上办公。学校、幼儿园暂停线下教学,住校生封闭管理。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一律停课。福利机构、养老院等实行全封闭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放。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家属探视。暂停举办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早夜市等聚集性活动。
(五)锡林浩特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小区包联工作,严格落实小区包联各项防控措施。
(六)请广大市民做好自我防护,同时密切关注阳性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行程轨迹,如有交集,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分场、居委会)、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的症状,请勿自行服药,立即向所在社区(嘎查、分场、居委会)、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拒绝接受封闭管控、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
0479-12345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
0479-8223393
往期回顾
投稿邮箱:xlglr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