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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锡盟出台“风火电源利益共享机制”,实现首笔交易1.08亿元!

近日,锡盟组织特高压配套7家煤电企业和33家新能源企业,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完成交易电量17.72亿千瓦时,交易价格约0.06元/千瓦时,总成交额约1.08亿元。这是锡盟在全国率先出台“风火电源利益共享机制”后,完成的全国首笔可再生能源与煤电发电权市场化交易。

今年10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创新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体制机制”“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外送电力中长期交易”“建立可再生能源配套煤电项目容量补偿机制”等部署,为锡盟深化电力市场化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意见》出台后,锡盟紧扣国家政策导向,紧贴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实际,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破解症结,以发电权市场化交易促进风火利益互补,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风火电源利益共享机制”,鼓励特高压通道配套风火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发电权交易,合理分享电价收益,实现保障国家电力安全、绿电增供和风火企业收益稳定可持续。


据测算,预计今年锡盟“一交一直”特高压通道配套火电和新能源企业可实现交易电量约38亿千瓦时,火电企业将增加调峰收益约2.3亿元,新能源企业增发绿电约26亿千瓦时,增收约12.22亿元,风火企业实现“双增收”。

“风火电源利益共享机制”的出台,创新了可再生能源与配套煤电容量补偿机制,不仅为全国深化电力市场化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新型电力系统蹚出了路子,对内蒙古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和“两率先、两超过”战略目标,加快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助推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实现“闯新路、进中游”战略目标均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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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耿敏

编辑:孟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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