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小微学校创校人的邀请函
致小微学校创校人的邀请函
亲爱的朋友:
我们是一家支持教师和家长成长的学习平台,自去年开始,我们在春季和秋季分别设置了为期两周的“教育者养成课程”。
今年的春季课程,我们专门安排了以华德福教育为代表的经验分享和研讨:
第一周(3月24日-30日)《我们的创校故事》,主讲人:深圳仁智实验学校创校人赵丹老师;
第二周(3月31日-4月6日)《华德福教学大纲》,主讲人:成都华德福学校创校人李泽武老师。
“新教育实验”的发起人朱永新教授曾经在两会期间提交一个议案,就是鼓励和支持小微学校的发展。成都华德福学校和深圳仁智实验学校,也都是从无到有,从小微学校发展起来的。
藉此机会,特邀请各地小微学校的创校人,来免费参加这两周课程,并与两位主讲老师充分交流,同时走进我们的演播室,留下您的创校故事。
请填写相关报名表,并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络:杨荣老师 13791090604
辛庄师范创办人
新教育中国文化课程研究项目组负责人
黄明雨
2019年3月8日
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表
具体课程信息,请详见今日公众号次条发布的信息
1. 课程信息 | 赵丹老师《我们的创校故事》 (3月24日-30日)
2. 课程信息 | 李泽武老师《华德福教学大纲》(3月31日-4月6日)
*附:以下为关于小微创新学校的相关发展报告和提案说明
附件一:《教育蓝皮书:“小微学校”符合九成家长期待》
“小微学校”符合九成家长和孩子的期待“小微创新学校”案例研究显示,目前“创新小微学校”一般规模较小,在校学生数大多不足50人;创办时间不长,多为新兴学校,5-12岁学龄段的学校数量最多;最初多为解决自家孩子上学问题而创办,以“口碑相传”为主要招生途径。
“创新小微学校”注重特色课程教学,讲究生活技能和可持续发展生活方式;日常课程包括传统文化、户外活动、艺术课程等的学习;采用“混龄”、“游学”以及主题式/项目式学习,鼓励学生自主探索。在教学效果评估上,多采取多元评估,由教师、孩子、家长共同参与;采取卷面考试、闯关型考试和项目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和手段。在毕业生流向上,因大多“创新小微学校”创建时间普遍较短,毕业生数量很少。
据反馈,大多毕业生会选择申请出国深造,或是参加国内高考,也有毕业后选择创业或直接就业。至于对就读学校的满意度,案例调查中有九成家长认为孩子目前就读的学校能够满足期待。调查中也借由家长对孩子的日常观察与交流来反映孩子的满意度,整体上这些孩子对自己学习和生活的满意度与家长类似,甚至略高于家长。
当下,国内创新小微学校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例如办学资质问题,组建稳定的师资团队,求得教育理念与家长多元需求间的平衡,招生渠道有限性等。《蓝皮书》建议,一方面,政府和教育部门推进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开放民间办学,鼓励教育生态的多元发展。另一方面,创新小微学校自身需要明确定位和培养目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加注重家校合作;内部应加强交流与合作,扩大影响力,从而推动自下而上的教育变革。
——《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8)》(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主编)
附件二:朱永新教授关于支持小微型民办学校办学的提案
案由:
近年来,我国的民办学校蓬勃发展,既满足了特殊区域、不同群体的教育需求,又为我国的教育发展进行了有益探索。
但由于政府设置过高的办学门槛,造成了办学权实质上并未能得到有效分散,没有能够真正释放教育活力,没有能够更好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导致民办学校特别是小微型民办学校办校难问题比较严重。
一、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注册门槛过高,资金、规模等要求过高。民办小学的设置标准,最低规模要求12班,以每班40人计,需480人,注册资金要求1000万,担保金150万。但现实中,农村大量的村小,学生数都在200人以下,在家庭少子化、农村空心化的背景下,维持现有标准显然不合理。幼儿园亦是如此,2011年北京市开放主要面向农民工子女的小规模幼儿园,是一个制度创新。但是,规定办园需要至少4个班及以下、40—100人的规模,这显然也不具备实际的操作性。正如一些民办教育家说的,对资金、用地的高标准,吸引的主要是资本家,而不是教育家。
二、小微民办学校、在家上学等无法合法化。目前,民间的草根教育机构、父母自办的自助或新理念的学校、幼儿园,包括“在家上学”在各地广泛存在,它们满足了公众对个性化、多样化、选择性教育的需求。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很高的兴学办学的热情,如今,乡村的小微学校有效解决了偏远地区儿童的求学问题,城市中也有许多高学历、高收入的父母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兴办小微学校,满足自己追求个性化教育的需求。然而,这些事实上已经存在的小微学校都是非法的,是“黑学校”、“黑幼儿园”。这既造成了违法办学成常态,也使得教育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失去了严肃性,相关管理监督工作也就形同虚设。
三是“借学籍”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并易滋生腐败。由于民办学校没有办学资质,为解决学生的学籍问题,大多采取向管理监督松懈的学校“借学籍”。这是民办学校的无奈之举,但也造成了一定教育资源的浪费,同时也给教育部门进行权力寻租提供了可能,滋生了腐败。
现在,要想进一步发展民办教育、允许营利性民办教育,很大程度上阻力已经不在资源供给上,而是增加“制度供给”,释放“制度红利”,释放民间强大的教育热情,鼓励有教育理想、热爱教育的教育家办学。
建议:
一是降低民办学校获取资质的门槛,促进民办学校合法化。办学的根本是在教书育人,而非比拼形式化的办学硬件规模。改变现有以正规教育、学历教育为主的教育管理模式,放宽办学资格门槛,使教育制度和政策更为灵活和富有弹性,在“包容性增长”的概念中,接纳正在出现的多样化教育创新,从而改善教育创新的环境和土壤,方为教育改革的正解。
二是参考小微企业的做法对小微教育进行扶持。将小微学校、微型幼儿园、在家上学合法化,鼓励更多的小微学校出现,不仅可以弥补公办学校在推动素质教育上的不足,满足家长选择性需求,还可以吸引大量就业。其功能与在经济领域发展小微企业相类同,可在教育领域也进行相应的扶持政策尝试。在具体管理中,可借鉴台湾地区将“非学校形态教育实验”合法化的经验。
三是加强并创新评价监督体系。在释放民办学校活力的同时,加强对教师素质、课程内容方面的监督监管,防止虐童、传播不良信息的违法事件发生,以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化发展。同时,引入第三方进行教育评价监督,并充分尊重父母们和学生们的评价监督权利,积极构建父母们和学生们的评价监督机制。真正发挥全社会、尤其是相关各方的监督权利,真正实现学与教的平等。
四是开展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行委托管理、契约式管理。可以在北上广这样具备条件的大城市先行试点:不改变学校的公办性质,政府全额拨款,由民间具备相应资格的教育家团体与教育局签订协议,确定办学理念和要达到的目标,同时在课程、人事、教师等方面给予学校较大的自主权,三年后验收,合格者继续签约,不合格者收回。切实解决民办学校学生学籍问题,疏通民办与公办学校的学籍对接渠道。
五是鼓励小微学校以各种形式联盟,共谋发展。相关部门在对小微学校除了正常管理外,应鼓励有着类似背景与愿景的小微学校或者小微学校与周边一般规模的学校,在课程、师资等方面联盟互助,共同解决办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建议办理部门: 教育部、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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