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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以网络投资为名的传销陷阱

2015-09-26 红山公安 赤峰公安


简要案情

  2015年5月,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赤峰地区有人以投入1万元人民币,加入河南郑州“精彩在沃4G商城”公司会员的方式组织领导传销活动;7月10日,红山经侦果断出击,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抓获传销头目2人,打掉了一个盘踞在赤峰地区涉案两千余人、案值高达5千余万元的传销团伙。

案件特点

传销诈骗案,虽然名目各不相同,但手法如出一辙。

第一步:通过亲朋好友介绍参加所谓投资理财;

第二步:租用大宾馆会议室等场所召开会议,营造氛围;

第三步:播放企业家讲话录像“洗脑”,剪辑、拼凑国家领导人讲话和中央电视台资料,混淆视听;

第四步:“砖家”粉墨登场,生搬硬套各种事例,虚构、夸大所谓投资品种、途径、价值,同时进行各种鼓动、蛊惑等互动传销手段;

第五步:“砖家”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对参加人员死缠烂磨,劝诱催促订合同,交定金,蒙骗市民入套。

如何判断传销

符合下列条件特征的,即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组织形式: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

计酬方式: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金钱链”;

销售方式: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推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

经营目的: 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表现形式:1.以定期支付高息、红利等回报为诱饵,使集资人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非法集资活动规模;2.以表面“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欺骗集资参与人。

警方提示

1.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对承诺给予高额回报,交钱就可加入会员并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的组织,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的组织要提高警惕,谨防陷入传销。

2.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

3.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10向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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