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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西镇城区实施黄标车、无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
关于林西镇城区实施黄标车、无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
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自2016年8月15日起,林西镇城区实施“黄标车”、“无标车”禁止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
“黄标车” 即尾气排放低于国Ⅰ标准(不含国Ⅰ)的汽油车,以及低于国Ⅲ标准(不含国Ⅲ)的柴油车。
“无标车”即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二、禁行区域
林西大道、饶州大街、外环路的围合区域。
三、禁行时间
自2016年8月15日起,上述区域范围内实施24小时黄标车禁行。
四、违法处罚
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 “无标车”、 由县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
(一)黄标车驶入禁行区域,予以罚款150元、记3分;
(二)机动车取得但未放置环保标志上路行驶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元罚款;
特此通告。
林西县公安局
2016年8月1日
对于林西县车管所管辖的六年内免检车辆,可持行驶证到林西县南工业园区顺安检测线领取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免检以外车辆需上线检测,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关于出租车安装卫星定位智能终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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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王佳伟 编辑/王学波 审核/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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