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赤峰姑娘以为处了个兵哥哥,没想到……

2016-08-28 赤峰公安

宁城警方破获系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  受害女性达10余人


  近日,宁城县公安局经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系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武警军装常服、夏装各1套,中校军衔、胸牌、名牌各1套。

  2016年4月18日上午,宁城县天义镇居民阿华(化名,女)到宁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警称,一名叫陈某的男子冒充宁城县消防大队长,与其谈恋爱,玩弄感情。

  接报后,宁城刑侦大队全力侦查,确认犯罪嫌疑陈某真实身份是宁城县某乡镇一无业青年,并于8月19日将刚从外地返回宁城再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当场查获武警军装常服、夏装各1套,中校军衔、胸牌、名牌1套。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供述,其在网上购买了军官证、军装军衔等军用物品。通过微信、陌陌聊天工具搜索附近的女性,主动添加对方为好友,自称是宁城消防大队长,现在单身想找人结婚,并发送其穿军装的照片和在网上下载的军队生活训练图片。在骗取对方信任后,相约双方会面并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和骗取钱财。

  经初步核实,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冒充军人身份在赤峰市区、宁城县、元宝山区、翁牛特旗、阿旗天山等多地骗钱骗色,已确定的女性受害者达10余人,还有30余人正在核实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上购买的军官证及军用物品


林西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使用警用标志、警服案 


  8月24日,林西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非法使用警用标志、警服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1人,缴获假警服1件,及时消除了不良影响,有效维护了人民警察的声誉。

  8月23日下午4时许,林西汽车站驻站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着人民警察制式警服上衣,警用标志齐全,形迹可疑。民警将其带至驻站警务室盘问得知,违法行为人阎某某系林西县官地镇村民,出于好奇,4年前在官地镇集市购买警服上衣穿着。

  目前,阎某某因非法使用警用标志、警服被林西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学点法律: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红山区公安分局破获系列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案


赤峰新城警方破获冒充交警办假证坑骗百余人案


松山区发生一起冒充民政工作人员诈骗案


欢迎转发扩散,公众号转载请联系本平台获取授权。


供稿/邱立强、王佳伟 编辑/王晴 审核/杜江

-END-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