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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出击丨敖汉警方让“黑广播”无处遁形

2016-09-01 赤峰公安

  近日,敖汉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查获了一起私设“黑广播”播发违法广告的案件,成功捣毁“黑广播”电台窝点1处,查获“黑广播”电台设备2套,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自8月初以来,敖汉旗公安局刑侦大队相继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敖汉旗新惠镇内有人使用“黑广播”电台播放虚假保健品广告。接到报警后,侦察员对无线电信号进行了核实,发现该无线电台每天24小时反复播放虚假保健品广告。随后,刑警大队侦查员立即联系赤峰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对该信号进行监测,经过对新惠镇内重点地区的反复筛查,在敖汉旗新惠镇一小区内成功锁定该“黑广播”具体楼层位置,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和李某,查获“黑广播”设备2台,

  经审讯:二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自2016年8月初,二人利用“黑广播”电台对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共非法获利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依法被敖汉旗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犯罪嫌人使用的“黑广播”电台设备)


无独有偶

  8月11日,赤峰无线电管理处接到阿旗文化执法大队的申诉,称在天山镇发现某频率的非法广播,全天播出,听众反应强烈,请求予以查处。赤峰无线电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于12日赶至天山镇,开展监测定位,将定位结果告知文化执法部门,由其进行执法治理。


  8月17日,赤峰无线电管理处接到元宝山区刑警大队的电话,称在平庄镇存在黑广播,赤峰无线电管理处于18日安排人员冒雨至平庄镇,成功将黑广播定位于一小区高层建筑楼顶,并将具体情况通知元宝区刑警大队。元宝山区刑警大队对其进行了依法治理。


(图为元宝山区查获的黑广播发射天线)


 (图为元宝山区查获的黑广播发射设备)


学点儿法律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无线电管理处网址www.nmwg.gov.cn/cfsglc/index.htm


干扰申诉电话:0476-8823815


信源:综合敖汉公安微信公众号、内蒙古自治区赤峰无线电管理处


编辑/李岩 审核/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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