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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丨2016年度赤峰市公安局招聘协警公告

2016-09-09 赤峰公安

  因工作需要,赤峰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协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共100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1日以前出生);

2、男性90人、女性10人;

3、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5、男性净身高在1.75米以上,女性净身高在1.65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体重在85公斤以下;

6、具有赤峰市户籍

7、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下列特殊工作经历或特殊技能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特殊工作经历包括:曾在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或全日制体育学院毕业生。特殊技能包括:武术、散打、柔道、跆拳道等技能且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十名;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使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录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9月18日。

3、报名方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登陆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cf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必须对自己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用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资格复审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需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二)笔试


1、应聘人员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3、阅卷工作结束后,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2、应聘人员需打印《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女);100米跑;10米×4往返跑,具体达标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执行。


(五)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总成绩排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具体笔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请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通知。


(七)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周左右。


(八)聘用


  经上述程序后,培训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规定每月为被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的单位部分。其薪酬参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有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按每人每月19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发放。


五、赤峰市公安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2016年9月8日 


转自: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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