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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盗抢骗”系列访谈之三--赤峰市刑警支队,松山、元宝山刑警与网友面对面访谈实录

2017-01-05 赤峰公安 赤峰公安

  2017年1月5日下午三点,“赤峰公安在线访谈第八期”——打击“盗抢骗”系列访谈之三,【刑警支队,松山、元宝山刑警与网友面对面】在线访谈活动如期举行。本期访谈以打击防范盗窃类犯罪为主题,现奉上今日访谈实录,刑警蜀黍以最专业的知识手把手教您如何防盗!




主持人

  亲爱的网友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我是赤峰公安新媒体小编李岩,欢迎进入【集中打击“盗抢骗”系列访谈】第三期的直播现场,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赤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邵光华副支队长,松山、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代表做客微访谈,就盗窃类侵财犯罪尤其是近期典型的砸车玻璃盗窃犯罪的打击、预防等问题与广大网友交流互动,现场答疑解惑。下面首先请邵光华副支队长与大家打个招呼。


邵光华副支队长:主持人好、广大网民朋友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本次在线访谈,为了有效地遏制多发性侵财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有针对性地打击“盗抢骗”等季节性高发的犯罪。2016年4月起我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盗抢骗”类多发性侵财犯罪具有突发性大、作案方式多、流窜作案多、暴力性较强、犯罪成本低等特征,在各类刑事案件中占据主导地位,上两期访谈已经为大家详细介绍了诈骗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的主要问题,那么今天就由我和松山、元宝山刑警大队代表共同就盗窃类犯罪的打击、预防等问题与大家进行探讨,欢迎大家提问。




【问题1】主持人

邵光华副支队长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访谈直播间,我们本期的访谈主题是打击、预防盗窃类侵财犯罪,“防范盗窃”是我们老百姓都比较关注的话题,听说近期咱们部分地区砸车玻璃盗窃财物频繁发生,给群众造成了损失,这时候受害者只能依靠你们公安机关,您能为我们介绍一下打击防范该类盗窃犯罪警方正在做哪些工作吗?


邵光华副支队长:好的,近期我市部分地区确实出现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犯罪频发的情况,案件发生后,赤峰市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精心谋划,重拳打击,迅速取得打击实效,这个过程中,我们公安机关做的工作主要有:
 1、加强宣传警示。此类案件多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车主或事主的防范意识低,放置财物的习惯所造成的,因此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积极开展防盗宣传教育,增强车主提高护车、防盗的意识。在专人看管的停车场、临时停车场要树立明显提醒标牌或由管理人员告知驾驶人员,不要把现金、贵重物品或包裹放在车内。对已经发生或已经破获的案件加强宣传提示,起到警示作用。
2、以信息为依托,加强刑侦专业破案。加强对同类案件的串并和侦查工作,及时破案,遏制其发展蔓延的势头。
3、及时发出预警,加强该类犯罪信息研判和信息交流,严厉打击流窜作案、跨区作案。
4、加大巡防力度。各地已在多发路段及饭店门口等公共场所加强巡逻、守候等措施,力争抓获现行,破获一批此类案件,有效地遏止此类案件的发生。
5、落实技防措施。治安部门和辖区派出所已督促案件多发路段的单位在门口安装数字监控系统,增加看管人员,并在多发区域张贴通报及提示等。




主持人

通过前两期的访谈,大家得到了很多宝贵经验,通过警方解析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的方式,让广大网友对防范同类型犯罪的防范能力得到提高。今天,我们把松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金永峰、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请到了现场,为大家介绍他们侦破的几起案件及相关类型犯罪的防范技巧。首先请松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金永峰为我们介绍“11.02”案件的侦破经过,大家欢迎。


松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金永峰:大家下午好!2016年11月03日09时许,市民张先生来到松山区刑事侦查大队报案称:2016年11月02日夜间,自己停放在松山区恒基馨居门前辅路上的轿车左后侧玻璃被石头砸碎,车内被盗现金3500元余人民币。接到报警后,侦查员迅速赶往案发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正当侦查人员对该案展开调查时,松山区城区内又相继接到了十余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的报警。



经梳理案情发现,这十余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的作案时间均为凌晨,作案手段相同,作案工具相同,专案组进一步分析研判发现这系列案件均为单独作案,且体貌特征一致,至此,侦查人员将该系列案件串并侦查。

  经查,在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暂住的年轻男子尹某进入侦查人员的视线,该男子常年生活在网吧、游戏厅等场所,并无固定的生活来源,经常半夜进出网吧,且作案现场嫌疑人的监控录像与网吧监控录像中尹某的穿着、体貌特征极为相似,至此,专案组判定尹某存在重大的作案嫌疑。



  2016年11月08日18时许,侦查员在红山区一个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尹某抓获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尹某交代:2016 年10 月末至今,其在松山区城区内盗窃车内财物十余起,每次盗窃前就地取材,使用地上的砖头等物品砸车玻璃多次盗窃车内财物,涉案价值20000 余元人民币。

  2016年11月08日,犯罪嫌疑人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问题2】赤峰日报记者:

  金队长,您好,我是赤峰日报社的记者,听过您的介绍后,我觉得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屡屡作案,不知悔改,给很多受害人经济上心灵上都造成了损失,真是令人气愤,希望他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另一方面呢,在这里我想替受害人群体问一句,受到的损失该怎么获得到赔偿?



松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金永峰:如果公安机关把被盗物从犯罪嫌疑人手中扣押,那么该物品公安机关将会发还给被害人,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这里有三个条件:

一、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为前提,没有刑事诉讼就无从谈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必须是由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时,才能提附带民事诉讼。这种损失包括被害人因人身受损伤治疗所花的医药费和财产上所受的损失。

三、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仅限于因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对于由于犯罪行为所造成或引起的其他问题,如造成的婚姻纠纷等,则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题3】网友空白、问:

“假如车内财物被盗了,我们作为车主应该怎么做?”



松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金永峰:遇到汽车被砸失窃案件,正确的做法是:首先,第一时间在原地报案。在民警没有到场之前,不要翻动现场物品,也不要让不相干的人进入。如果有人要通过现场,尽量从现场周边通过,不要触碰发案车辆及周围环境,以免破坏现场痕迹。其次,案发后,不要让围观群众靠近,以免造成现场足迹、痕迹混乱,影响警察办案进程。办案民警到场后,向民警详细报告被盗车辆情况。如果自己或有人曾经进入过现场,要如实向民警说明,以免误导警方勘查取证工作。在警方勘查取证之前,不要清洗车辆,也不要清理散落的车窗玻璃碎片。




邵光华副支队长:临近年终岁尾,犯罪分子又开始蠢蠢欲动,打起各种“歪主意”,给自己“攒年钱”。请广大人民群众一定提高警惕,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


主持人

  好,松山区的案件解析很精彩也很细致,通过您的介绍,我们感受到了我们赤峰公安人的威武强大,同时相信广大网友们看过后会对此类案件作案手法更加熟悉,从而更有针对性的进行防范,下面我们请元宝山公安局刑警大队介绍一下他们侦破的“7.08”案件情况。


元宝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2016年7月8日,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先后接到三起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小区的轿车车内财物被盗,被盗财物涉及现金、手机、电脑、香烟等。一夜间发生多起盗窃车内财物的案件,在群众中反响恶劣。



经过缜密勘查,办案人员决定对案件进行串并侦查,初步确定嫌疑人使用钢珠击碎车窗进而实施盗窃。元宝山区公安分局立即启动合成作战机制,刑侦、图侦、网安、情报等多部门同步上岸,共同开展侦破工作。但由于连续下雨,对嫌疑人排查工作不是十分理想。

  7月18日元宝山区同一小区一夜间再次发生四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这一次专案组锁定一带鸭舌帽、黑外套、背双肩包的嫌疑男子,分局立即对嫌疑男子进行研判分析。与此同时专案组对被盗财物进行了追踪,从一部被盗手机线索中成功锁定一辽宁籍男子。经调查,该嫌疑人乘车到元宝山区平庄镇的时间与同类盗窃发案时间高度吻合。

  7月27日6时许,元宝山平庄一小区又发生3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作案手段如出一辙,根据前期对嫌疑男子的研判分析,专案组判定嫌疑人很可能在作案后返回喀左,专案组立即赶赴喀左进行严密布控,果然27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牛某出现,布控警力果断出击,将其抓获。现场缴获弹弓、手套、背包等作案工具及大量被盗财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牛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嫌疑人在凌晨时段选择物业相对完善的封闭小区作案,作案时戴手套、鸭舌帽、背双肩包,使用弹弓钢珠击碎车窗实施盗窃。由于小区监控较为完善,很多业主放松了警惕,这也给嫌疑人作案提供了可能,目前犯罪嫌疑人牛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核实深挖中。



【问题4】主持人

  听您介绍完案情后,大家都感受到了警方破案的艰辛曲折,但也发现这系列盗窃案件的破获经历了近20天的时间,破案速度好像并不是很快,原因是什么呢?” 


元宝山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侦破盗窃车内财物的这类案件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大部分被盗车辆都是位于小区或者较为偏僻的地方,这些地方少有监控设施,而且大多是发生在夜里,目击证人较难寻找,对于这一现象,目前警方已经做出了初步的打击方案和工作,第一,已经在元宝山城区内加装的大量的监控设施。第二,大幅度增加了巡警夜间巡逻时间,增加了社会的见警率,从心理上震慑犯罪分子,把犯罪的念头扼杀在他们心里。进一步的计划和具体工作,由于涉及到特殊技术手段,所以就不方便在网络上向各位网友透露了,我们坚信今后在打击盗窃车内物品案件的侦破率肯定会有大幅度的提升,争取做到加快降低发案率,最快提高破案率。




【问题5】主持人

  在咱们答题的过程中啊,有一位网友一直在积极与咱们互动,网友“黎尔新”说:“你好,在这次直播一开始我就开始关注了,我是一名程序员,中午没有地方休息的时候经常会在车里办公,后来为了方便索性就长期在车里放了一台笔记本,关注了这次问答活动之后,我深刻的意识到了车内放物品真的不安全,所以我以后都会把车内物品收起来,希望公安机关以后可以多搞一些这种宣传活动”。


邵光华副支队长:非常感谢这位网友的关注,我们赤峰市公安局不定期的会有这类活动的,希望我们的活动可以让更多的人学到更多安全的小常识,让犯罪分子无从下手,也让我们赤峰市的治安状况更上一层楼,从而提高我们全市居民的幸福指数!




【问题6】网友“眼睛”

  车里的物品会被偷走,肯定是因为被人看到了惦记上了,那是不是我把东西藏在后备箱就安全了?” 



元宝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并不是这样的,近年出现了大量的利用汽车干扰器、解码器等高科技作案手段,我们可能平时在锁车是可能会拉拉车门来确认有没有锁好,但是没有人会去注意后尾门是否锁好,这样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所以后备箱并不是绝对安全的,车主们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问题7】主持人

根据刚才大家的介绍,网友“龙套”提问:“现在盗取车内财物的手段有很多,有砸车玻璃的,也有强行破坏车门的,还有等等高科技手段都被不法分子利用了,当我自己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怎么办??” 



元宝山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您问的这个问题刚才松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金永峰已经做了很好的回答。在此基础上,提醒网友朋友们,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为了保证安全,不得已的情况下不要考虑财物及车辆安全,先确保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再尽快报警,毕竟安全第一。



【问题8】主持人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警方能为我们概括一下盗窃车内财物的大多是什么样的人?我们好更有针对性的防范。 


松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金永峰:根据我们以往办案的经验,犯罪分子大多由2至4人组成,年龄多在18至30岁之间,且多为周边地区社会闲散人员与有作案前科劣迹人员组成,也有一部分是流窜作案人员,这些人员具有一定的反侦查和反审讯能力,通常以地域关系、裙带关系纠合在一起结伙作案,作案成功率高。



【问题9】主持人

网友“爱咋咋地”问:“停车时我应该如何辨别徘徊在我车辆附近形迹可疑的人?要不要等他走了我再走?还是换个地方停车?毕竟安全第一。” 


元宝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停车时,如果发现附近有徘徊不定,神色慌张,或者手中持有特殊仪器的人,我们应该特别注意一下,如果是在有人看管的地方停车,应该在确认好车内无贵重物品,并且锁好车门之后,立刻通知场地的负责人,对形迹可疑的人进行盘问,如果实在比较偏僻的地方,不建议等对方离开后在离开,因为不确定对方身份的情况时是存在一定危险的,建议更换停车地点。



【问题10】主持人

刚才谈到了怎样防范“对手”的问题,是知彼,一位网友“JF”问:“请问警察同志,盗贼一般选择什么车作为侵害目标?”,通过这个问题是请警方提醒一下作为车主自身应该注意避免的一些事项。



松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金永峰:窃贼一般均选择停放在网吧、餐厅、商店外路边和家中楼下等无正式停车场的车辆为侵害目标,盗窃存放在车内的提包和手机、相机、烟酒等财物。犯罪分子作案时往往对停放在正式的停车场或有人看管的车辆有所顾忌,一般不会下手。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尽可能不将车辆停放在偏僻的无人看管,无视频监控的地方,停车时尽量将车头朝向人多的方向,停车后检查门窗是否锁好,不要将贵重物品及包袋之类的东西放在车内。


【问题11】主持人

还是怎么防的问题,网友“777777777”问问:“听说一般被盗车内财物的一般都是外地牌照的车辆,是这样吗?”


元宝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并不是这样的,本地车和外地车都是可能被窃取的,而且这并不是犯罪分子选择犯罪目标的标准,犯罪分子主要是通过观察车内是否有值得“动手”的物品,来选择犯罪的目标,所以广大网友们不要有所侥幸心理,要做到车内勿放财和物,下车之前要检查,临时停车不乱停,上下车时要锁车。 



【问题12】主持人

刚才松山和元宝山警方都为我们广大车主朋友提出了防范砸车盗窃的建议,总的来我认为应该是:车内勿放财和物,下车之前要检查,临时停车不乱停,停车停在人多处,视频监控适宜停,上下车时要锁车。那下面这位网友提的问题,应该是代表了我们广大无车库一族,网友“姚佳宇”问:“现在汽车越来越普及了,基本上已经到了家家都有小汽车的程度,但是并不是每一辆车都有自己的车库或者车位,所以总是会有不少的车在晚上停放在路边,所以我想请各位警官给我们这些有车没车库的人提一些有实效性的防范措施。”



元宝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首先要注意确定遥控器是否已经将我们的车辆锁住,其次是我们车内的物品,在这里我们提醒大家无论是贵重物品还是零钱零散物,最好别放车内,当然了,如果有些十分沉重或者携带并不方便的物品,我们并不想随身携带,我们最好放在车里不显眼的位置,或者用一般物品比如书本之类的遮盖一下,还有一点最重要的就是选择好我们的停车位置,从而降低被盗几率,停车出去办事的时候要选择好停车位置,尽量把车停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若是实在没办法,那就把车停在人比较多、有摄像头的地方。这种地方犯罪分子不好下手,就算盗走财物,有摄像监控在,后期我们公安机关也能根据较多的线索及时破案。



【问题13】主持人

下面的这位网友问的问题很专业,估计是想与窃贼来一场法律较量,网友“AMG”问:“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分子被警察抓到后判刑重吗?”



邵光华副支队长: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分子属于盗窃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数额达到在三千元人民币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三十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另外,虽然盗窃车内财物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多次盗窃也构成《刑法》中的盗窃罪,多次盗窃指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问题14】主持人

网友“大城小叶”问:“请问警察同志,现在偷车里东西的人除了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方式都有哪些?”



邵光华副支队长:

(一)利用中控锁屏蔽器实施盗窃:犯罪嫌疑人趁车主下车后用中控锁锁车时,利用屏蔽器使中控锁遥控器失灵,车锁未能自动上锁而车主却不知道,等车主离开后,犯罪嫌疑人则打开车门实施盗窃;

(二)射玻璃盗窃:有的犯罪嫌疑人则采用弹弓远距离射碎玻璃,再观察周围情况后实施作案,以此降低作案风险,所以说如果突然发现自己车玻璃有射击痕迹,要加强防范;

(三)撬车门锁、勾玻璃压条盗窃:犯罪嫌疑人针对面包车、普通桑塔纳、货车等车辆锁芯技术含量较低的特点,有的采用“万能钥匙”、“T”型工具开锁,有的把车玻璃压条撬开后用铁丝等工具把车门锁保险勾开,然后开车门盗窃,此类案件手法和多数盗窃汽车案件相似;

(四)撬汽车后备箱盗窃:犯罪嫌疑人用“T”型工具破坏汽车后备箱锁芯后,打开后备箱作案,要特别指出的是“别克”轿车是此类作案的首选,撬“别克”车后备箱案件一直普遍多发。



【问题15】主持人

除了盗窃车内财物,一些沿街商铺也是窃贼重点盗窃的对象,网友“艳”问:我是沿街商铺的老板娘,前几天我隔壁的干果点被人偷了,我们附近还没有监控器,年底了我进了好多年货准备卖,但是担心会不会也被小偷盯上,我该怎么办? 



元宝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针对这种盗窃沿街商铺的情况,我们建议广大业主朋友:

1、安装卷帘门的店铺,门是较薄弱的地方,在卷帘门的底梁两端加两个大号挂锁,可以增加被撬开的时间和难度。安装玻璃门,应当采用夹层防盗玻璃。有窗户的店铺要安装防盗窗。

2、店铺打烊后,尽量将笔记本电脑、名贵药材、烟酒等可携带的贵重物品带回家,将现金存入银行。千万别认为保险箱是很牢靠的,将贵重财物和个人的一些贵重物品都放在里面,一旦保险箱被整个盗走,必定给事主带来重大损失。

3、密切注意在店铺选物品的顾客,提高防范意识,防止以声东击西、顺手牵羊的方式盗走店内物品或收银台现金等。

4、安装报警器或视频监控时,特别要注意主机的存放地点,要防止窃贼进来后能很容易地破坏掉报警器或将视频监控主机盗走,有条件的最好不要把它放在店铺内。现在有智能摄像机,支持云存储和手机观看,即便是视频监控主机盗走还有云存储可以调用查看。更重要的是,现在的智能摄像机支持手机报警,一旦监控范围内有异常情况,手机可以第一时间收到报警。及时报警可以减低损失。

5、有条件的建议安装报警器和视频监控,监控布线可能比较麻烦,现在有智能摄像机,无需网线和视频线,只需连接wifi和电源即可使用。可根据自己的费用承受能力选择110联网报警或不联网报警的报警器,同时可以在卷帘门门面或两侧的门柱上用大字写上“您已进入监控区域”、“联网报警户”等相关字样。



【问题16】主持人

临近年关了,大家都会大量购买年货,这时候,也是窃贼蠢蠢欲动的时候,这不网友“赫”问:“各位警官,现在年关将至家家都开始筹备年货了,小偷同样也要筹备,就开始走街串户大量寻找目标开始下手了,那么我们应该怎样(预防)入室盗窃呢?” 



元宝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首先我们要清楚小偷入室盗窃的作案方法,他们要进入我们家中进行盗窃,那么无非就是三种方法进入:一、撬门;二、爬窗;三、翻阳台。


为了防止小偷,我们应该从这三方面入手防范:
1、大门请安装防盗门。不管你住在高档的小区里还是老城的棚户区,都一定要有防盗的意识,不要为了麻烦或者节约钱财而不安装具有防盗功能的大门,太简单的门容易被小偷撬开,实在不安全,虽然说防盗门不一定就保证安全,但是一般人是打不开的。
2、出门一定要反锁门。进了门最好就把门关上,因为你不关门,小偷从大门进入了你都不知道,偷走了你的钱财你也不知道,听起来就很冤。出了门一定要将门反锁,反锁了的门要撬开锁是需要技术的,这样更加保险。
3、不在家关好窗户。提醒大家不在家的时候一定要关好窗户,不要以为你的家在楼层高的地方就没事了,如果犯罪分子有攀岩的技能,那么哪儿他不能够去?哪儿盗窃不到呢?所以不要忽略了窗户这个大问题哦。
4、阳台的门要关好。有的网友家的阳台是正对着楼上的阳台的,这样的格式就很容易让窃贼从上面或者从下面进入房中,所以在不去阳台的时候一定要关好阳台的门,小心外人入侵。



主持人

  今天的访谈活动,我们还特地邀请了赤峰交通广播电台的著名主持人闻晓老师,她带来了广大听众的几个问题,下面有请闻晓老师提问。 

交通广播主持人闻晓有些司机朋友问到有未成年人盗窃车内财物,车内财物也并不多,遇到这类问题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元宝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确实存在这位网友所说的这类现象,关于这类案件的犯罪年龄的问题,未成年人破坏车窗取物的确存在,因为未成年人没有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无法进行处罚,只能由家长带回进行教育管教,确实有一部分只是因为车内的几块钱零钱,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下车时一定要仔细检查车上物品,还有车厢内的明面上不要留有零钱。



交通广播主持人闻晓

有一位司机师傅说:“我在单位是跑外派的,经常要去其他的单位送文件,但是好多单位不让外单位办事的车辆进入停车场,所以只等随便把车放在哪里就进去了,这样无形当中就加大了被盗窃的几率,我该怎么办呢?” 



元宝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这位网友所反映的问题确实在很多机关单位都存在,对于这种临时下车时间并不长的活动,我们可以把车辆停放在人流量大,比较显眼或者路灯和监控的附近,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最好是停放在停车场外围,停车场看护人看得见的地方,并且请看护人帮助照看一会,送完材料就会回到车上,这样可以很好的保护单位的车辆及财产了。

交通广播主持人闻晓

最近网上流传的不法分子利用“汽车干扰器”,使我们误以为已经锁上了车门离开后,然后盗取我们车内的财物,我想请问一下是真的有这种手段还是网络谣言?如果是真的,我们的司机朋友应该怎样防范? 


元宝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这种作案手段确实存在,现在基本所有车都是电子装置遥控上锁,确实是省心省力。但有时也会让我们车主承受不必要的损失,因为遥控锁车只要遥控器一按就完事儿,有时候其实车辆并没有完全锁上,而且有的车主又缺乏安全意识,不去确定车门是否真的关上,而车上有刚好留有贵重物品,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趁之机。所以,在这里提醒大家在用遥控器锁车时,按完锁车键后要听仔细车辆是否有“啪嗒”的反馈声。有些车是有灯光反馈的,很好注意到。若是声光反应都没有,那么最好返回车旁,用手拉拉车门再三确认。如果发现遥控器没能把车锁好,就用遥控器靠近仪表盘前方、临近前风玻璃的区域(汽车的遥控信号接收装置大多安装在这个位置),来把车辆重新锁好,如果遥控器不行,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就直接用钥匙锁车吧,但是要谨慎地环顾四周,确观察一下是否有可疑人物偷窥。


交通广播主持人闻晓

2016年12月以来,赤峰交通广播陆续接到许多司机师傅的热线电话,称自己的车门被撬,车玻璃被砸,车内物品丢失,这些车辆涉及到出租车、货车、以及私家车,有一些当时报案了,有一些因为损失小没有报案,想问问这些案子能不能破,警方会不会因为案值小不重视这些案子,马上临近春节,驾驶员朋友如何防范这类案件。 


元宝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首先,各位司机师傅应当明确一点,无论案值大小,公安机关都会认真对待,依法处置,绝不会因为案值小就不重视。其次,只要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无论损失大小,都应当及时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发案情况及时采取加强巡逻防控、加大打击力度等各种措施来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如果大家不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就无法掌握社会治安状况,无法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此类案件大家也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车内尽量不要放贵重财物,下车锁好车门,车辆尽量停放在有监控设备、人员较多的场所或有专人看管的场所。



交通广播主持人闻晓

请问盗窃车内财物的案件,多少钱能够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松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金永峰:根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中,盗窃案件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为1600元。




交通广播主持人闻晓

赤峰市的出租车从业人员有6000人左右,自2016年11月1日开始,网约车也开始合法化了,这也就意味着出租行业中人员和车辆都增加了,以前每年都会发生出租车司机被抢劫的案件,我们想了解一下2016年此类案件发案情况。


松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金永峰:2016年全年在松山区辖区内未发生过出租车司机被抢案件。



交通广播主持人闻晓

为什么这类案件现在在城区发案率降低了呢?临近春节,请你给广大出租车师傅做点安全提示。


松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金永峰:发案率降低我认为有四个原因:

1,我局施行了警力下沉举措,加大巡逻防控力度,松山区五个城区派出所,每天出两台警车巡逻至凌晨,对犯罪分子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2,松山区城区每条道路,每个路口,每个小区门口安装有监控摄像头,这对想作案的犯罪嫌疑人也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3、加大了宣传力度,现在出租车的司机师傅们自我防范意识明显增强。

4,现在人们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犯罪分子也意识到了抢劫行为是重罪,所以现在这种严重的暴力犯罪越来越少了。

安全提示:

一、广大出租车司机师傅在车内不要携带大量现金,不要佩戴贵重金银首饰,以免被犯罪嫌疑人见财起意。

二、在白天或夜间离开市区时要将车的行程告知自己亲属,并将乘客人数一并告知。

三、下车时一定要带走车内的贵重物品。停车时候尽可能不将车辆停放在偏僻的无人看管的场所,尽量将车停放在有视频监控的地方。

四、如果遇到被抢劫的行为,请司机师傅要机智灵活的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尽量不要与犯罪嫌疑人起冲突,尽量记清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口音等及时报警。



主持人

经过警方对典型盗窃案件的解析、预警防范提示以及一系列的答网友问等访谈互动,可以说盗窃案件尤其是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常见的作案手法已经被暴露在阳光之下,相信广大网友朋友们此时都变成了“防盗小专家”,由于时间关系,我们本期的访谈已经接近尾声,在今天直播的最后,请邵光华副支队长为我们本次访谈活动作总结发言。


邵光华副支队长:感谢广大网友朋友们一直以来对赤峰刑警的关注与支持,集中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是我们公安机关一项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全市刑警将紧紧围绕公安部“11.25”会议确定的“两类突出犯罪”、“四个集中打击”的目标任务和公安厅确定的“三升一降”的总目标,因地制宜,细化措施,强化攻坚,不断推进打击“盗抢骗”犯罪新机制的落实,再掀打击“盗抢骗”犯罪新高潮,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把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下一步刑警支队将继续联合网上公安局开展集中打击“盗抢骗”系列在线访谈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盗抢骗”侵财类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参与打击的热情,确保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的实效。谢谢大家!




主持人

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访谈要与大家说再见了,下一期我们将邀请红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和交通运输治安分局代表与网友面对面交流,朋友们,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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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学波 审核/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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