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暨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专项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区公安机关岁末年初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专项行动要求,结合节庆临近生产安全、治安防控形势严峻的特殊时期,由赤峰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于海带队,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市公安、交通运管、工商质监、环保、国地税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暨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专项行动。
签订责任状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以打击非法生产、超范围经营AB级产品、超量储存、旅客违法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行为为重点,坚决遏制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专项行动以长途客运站、大型停车场、高速路口、工业园区、工程工地等流动加油车集中地为重点地域,依法严厉打击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行为。为确保实效,市政府专门印发了《赤峰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和《赤峰市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5日,市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交通局联合组成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市安监局出台“十条禁令”,对全市12个旗县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察组到松山区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
督察组赴宁城汽车站检查烟花爆竹携带情况
督察组到翁旗烟花爆竹批发存储单位检查
截至2017年1月6日,全市共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2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6起、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4起,拘留16人;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48家、零售户361家,查出隐患235条;检查空置厂房、仓库1125处,走访20个重点村、35户重点户;吊销零售许可证28家,暂扣19家,罚款21万元,缴获烟花爆竹5699件;设立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卡点41个,出动巡逻车474台次;出动宣传车61台,印制宣传材料92900份;培训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搬运工165人。
2017年1月6日至9日,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在敖汉旗、松山区、红山区等重点旗县区开展了“回头看”。敖汉旗5家双响纸管生产厂彻底关闭,生产设备已拆除,电源已切断,所有纸管已全部运走,超量储存烟花爆竹零售户已经关闭,烟花爆竹已清理干净。在松山区和红山区,督查组重点检查了9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并对发现的非防爆电气责令立即整改。
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和巡查力度,并持续搞好整改“回头看”,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知识、《非法生产追究刑事责任量刑标准》和有奖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力度。
附:赤峰市安监局出台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十条禁令”
一、严禁在零售店外经营、存储;
二、严禁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三、严禁销售A、B级等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严禁超量存储;
五、严禁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
六、严禁销售拉炮、摔炮、擦炮、砸炮等违禁品;
七、严禁销售店门前试放;
八、严禁零售店内使用非防爆电气;
九、严禁零售店内采用产生明火炉灶取暖;
十、严禁销售人员不按规定穿戴防静电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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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赤峰市人民政府网站、赤峰日报
编辑/李岩 审核/杜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