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有奖答题丨毕业季找工作,这种诱人的“高薪职位”可能摧毁你的未来

2017-06-21 赤峰公安

6月份是国家“全民禁毒宣传月”,为进一步深化禁毒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进一步认识毒品危害,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赤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联合赤峰市网上公安局共同举办“全民禁毒线上有奖答题”活动。

今天的题目

1.《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 ) 

A.负刑事责任

B.从轻或减轻处罚    

C.不予刑事处罚

D.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国家对检举、揭发毒品犯罪的人员( )

A.给予奖励

B.一般对待

C.没有规定



  只要在每天的赤峰公安微信赤峰公安官方新浪微博的禁毒知识答题信息页面下方留下您的答案和精彩评论,就有机会获得30元的手机充值卡一张,我们将把充值密码私信发送给您此次活动一共会开奖四次,每次随机抽取微信获奖网友10名,微博获奖网友6名。

积极参与答题,下一个获奖的就是你!

赶快转发扩散吧~~


大学毕业生安某,被网友以高薪工作为诱饵骗至缅甸,竟铤而走险用身体运毒,没想到刚到陕西咸阳就被抓获。“高薪”当然是不可能了,等待他的只能是“管吃管住”的牢狱生活……

1月31日晚11时许,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接到线索,“有一涉嫌运输毒品的男子,将乘坐丽江至西安的班机抵达咸阳国际机场”。民警立即赶往机场,在T2航站楼国内到达出口处布控待机。“凌晨12时许,涉嫌人体藏毒的犯罪嫌疑人安某出现,我们立即将对方控制,并将他带到咸阳市铁二十局医院进行CT扫描,在其腹部发现有短管状异物。”办案民警介绍。

民警对安某连夜进行讯问,据他交代,他在网上认识了一名网友,对方以高薪工作为诱饵,将他骗至缅甸,进行人体运毒。安某进行了4~5天的吞毒训练之后,在一宾馆内吞食了61粒包裹好的毒品可疑物,踏上了运毒之路。他先乘车到西双版纳,之后转机至丽江,又从丽江转机至西安。

“嫌疑人称自己是第一次用身体运毒,连续几天才将体内的毒品排出,经称重毒品有400余克。”民警说。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安某已被刑拘。

【案例来源:华商报】

"高薪工作"听起来很有诱惑力?但是,人体藏毒可能面对的情况有多惨烈你知道吗?

由于胃中长时间存留不能被消化的东西,胃酸将会加速分泌,很容易腐蚀包裹毒品的包装物,从而导致藏毒者中毒而死。

人体藏毒之恶,您可以从中国禁毒微信之前的文章中一睹详情:【重磅揭秘】面对重口味、超恶心的"人体藏毒"……蜀黍表示真的无法淡定


接下来,让我们再看一个案例:


上图这位姑娘名叫玉应,看上去很文静,不怎么爱说话,如果没有手上的手铐和背后的法警,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只有23岁的漂亮姑娘为了赚钱结婚,竟用人体为毒贩们把毒品运到北京!她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指使她贩毒的黑龙江人张玉则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玉应是在第二次人体运毒时被抓的,她应该庆幸自己被抓获。她运毒的同伴杨杰因体内毒丸破裂后中毒死亡,她体内的毒包也同样破裂,并昏迷过去,经医院抢救才幸存下来。玉应在法庭上讲述了令人发指的运毒过程。


去年5月27日左右,张玉让她和杨杰往北京运“麻药”,运完后给她俩每人5000元,并让她有事听杨杰的安排,她家生活困难,又等钱结婚,就同意了。午饭后,她和杨杰开始吞用避孕套包好的“麻药”。她吞了20多包,杨杰吞了大约100多包。下午,她和杨杰从景洪机场坐飞机到北京,杨杰带她住进某宾馆的当天,有一个40多岁的妇女来到房间,她们说头晕、恶心、肚子痛,想去医院,却被该妇女阻止。第三天中午,该妇女带她们住进大栅栏某宾馆。当天,她排泄出四五包“麻药”,被该妇女拿走。6月2日,该妇女又来到宾馆,这时她和杨杰已经病得起不来了。该妇女用手机和张玉联系,她告诉张玉要去医院看病,被张玉阻止,此时杨杰已晕了过去,她随后也晕过去了。在玉应晕过去之前,她在房间内用头撞门,但说不出话。服务员使劲推开房门后,见玉应躺在房门后面呻吟,杨杰躺在床上已经死亡。服务员立即报案,大夫抢救时,玉应仍说不出话,她用笔写出病因,内容是她吃了红色药片。


医学证明,一旦海洛因在腹中发生泄漏,会迅速致死,只需一克,就足以夺去一个人的生命。令人扼腕的是,一些运毒马仔们却不知道这样做的严重性。玉应说,她运的“麻药”肯定不是好东西,如果法律允许运输这种“麻药”的话,张玉就不会让她这样运了。

法律的威严更是不容亵渎,一旦触碰这“高压线”,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无情的惩治!不管是制毒、运毒还是贩毒,面对的将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毒枭为了运输毒品,有时会在互联网上以高薪招聘“境外带免税品”等名义引诱各种防备心理欠缺,急于赚钱的年轻人。他们一旦上当受骗,面对的将是各种暴力威胁,以及毒囊破裂带来的各种死亡风险。而且,这样的行为也难逃我们禁毒民警的火眼金睛,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信源:中国禁毒

今日推荐



内蒙古禁毒

(长按以上二维码识别关注)


推荐阅读

有奖答题丨上海海关查获全国首起“毒品行李箱”走私案


有奖答题丨新型毒品知多少


有奖答题丨五个男人为她打工!微信小视频竟然藏着惊人的秘密~


有奖答题丨最新研究表明,一旦吸毒,可能祸害你的后代万万年!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